⑴ 东南亚mpr公司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关系
谁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啊,在说这样的公司是否存在都是一个未知数。希望广大网友提高警惕。因为需要打着比特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活动的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号称某种传销币有国际大公司的背景,团队实力雄厚,有的还会提到一些知名学者一类的东西,其实他们不一定有关系。
之前比特币之家网就曾曝出了星火娱乐比特币骗局和波特币骗局。
⑵ 在美国公司要达到什么资格才能发行虚拟货币
发型虚拟货币不需要什么资格认证或者说标准。你只需要找一些会技术的程序猿就行,因为比特币的源代码是开源的,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并进行创新完善。因此,你可以利用比特币的源代码创建一种的心的虚拟货币就可以了,只有有人玩就行,没人玩,你发型虚拟货币也没有任何的价值。
大部分山寨币都是利用比特币的源代码创造出来的,千篇一律,并无太多的创新。
⑶ 到国外注册公司,可以从国外第三方支付公司提现外币吗
用国外的当然可以用
只是你商户申请的下来吗?
如果申请的下来就能用,能提现的啊
⑷ 为什么都注册海外基金会来做ico发币
1.新加坡作为亚洲区块链中心,政策开明;
2.与中国有着近距离的地理优势,中新建交多年;
3.新加坡是目前盛行的落户地区,容易得到认可,树立企业公益形象;
4.在新加坡从事区块链/ico项目,可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合理避税。
2017年4月莱特币基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该组织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所担保下正式成为非营利性公司。根据新加坡当地法律,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其成员有义务向公司贡献其资产。而据官网公告显示,该基金会成立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莱特币核心开发团队成员进行财务支持。
有了前辈们的先例,新加坡市场上已经包含了莱特币、火币、比特大陆等30余家与区块链业务相关的注册公司,覆盖了新加坡主要区块链公司以及中国出海新加坡/区块链项目。
⑸ 虚拟货币ICO项目怎样海外合规落地
ico项目、虚拟货币业务选择注册非营利性质公众担保型公司也就是新加坡基金会(ACRA)来作为海外主体合规运营。目前已有莱特币、比原链、量子链、比特大陆等多家与区块链业务相关的基金会。因其完善的法律、良好的金融环境以及开明的国家政策,新加坡已成为国内区块链项目最热门海外投资地。
新加坡基金会的优势:
1.新加坡作为亚洲区块链中心,政策开明,法律健全;
2.大多数项目方落地新加坡,容易宣传以及被认可,树立企业公众担保形象;
如何成立新加坡基金会?
1.提供名称查名:名称以FOUNDATION LTD结尾,查询无重名即可;
2.提供一位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卓志提供新加坡挂名董事、新加坡秘书、注册地址。
3.新加坡基金会经营范围无限制,一般默认。
4.办理时间:新加坡注册局批准非盈利公众基金会时间为5-15工作日。
⑹ 如果投资在境外设立的比特币交易公司是否会带来法律风险
不会的,虚拟货币交易是很多国家允许的,
只要不触犯所在地区法律,是没有法律风险的。
⑺ 注册新公司,主要交易游戏币等虚拟物品(只做国外),公司经营范围写什么
网络公司呗,如果对象是玩家就没必要注册,因为注册后要交营业税所得税教育税等等……
⑻ 虚拟货币在中国工商局有注册的吗
如果你指的是游戏币的话,可能已经在工商局注册,例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但如果是虚拟货币的话就没有注册,这些虚拟货币的发行公司一般都是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的。但是如果是数字加密货币的话是没有的。
虚拟货币在我国被定义为特殊的虚拟商品,不是货币,不能用于支付。知名的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等等。这些虚拟货币都是没有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现阶段也很难能去注册。
⑼ 中国现在有几家合法虚拟货币公司
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正式公布有合法的法虚拟货币公司。
1、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2、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3、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1]
4、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9)境外注册公司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2009年06月28日,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虚拟货币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