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NFT有什么不同(NFT的意义)
nft是什么意思?;?????01
??????NFT,英文全称是Non-FungibleToken,中文名称为非同质化代币。它有两大显著特征:第一为不可替代性,每一个NFT拥有独特且唯一的标识,两两不可互换;第二是不可分割性,最小单位是1。
??????NFT为非同质化代币,与非同质化代币NFT相对应的就是同质化代币FT(FungibleToken),又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提到它其中一个代表,你就很容易明白了——比特币。FT是可以随意互换、拆分及整合的,具有统一性的代币。就比如说,你手中的一枚比特币和我手中的一枚比特币,本质上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而且还可以被分割成个,这就是同质化的代币。
??????NFT虽然没有比特币那样广为人知,但实际上NFT并不算新事物,早就应区块链技术而诞生。它诞生于2017年以太坊中一个叫做CryptoPunks的像素头像项目,这些头像总量上限为1万,拥有以太坊钱包的人都可以免费领取,领完可以放到二级市场交易。6个月后,因一款名叫Cryptokitties(虚拟猫)的小游戏逐渐流行起来。
??????基于区块链的非同质化代币NFT天然具有稀缺性,区块链技术赋于了它独一无二的属性,令几乎任何独特的东西,都可以以NFT的形式售出。目前整个NFT产业正在蓬勃发展,但当前大部分国家并未对包括NFT在内的虚拟资产给予明确法律地位,未来监管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一旦出现全球性监管收紧,NFT无疑将遭受重创,因此投资者需要保持警惕。
FT和NFT存在哪些区别?FT与NFT的本质区别在于二者采用的协议不同:其中,FT采用的
是以太坊区块链著名协议ERC-20,NFT采用的是以太坊区块链新协议ERC-721。
底层协议的不同便衍生出了二者在互换性、统一性、可分性、兼容性方面的诸多差异。
除此之外,在功能方面,FT主要是作为金钱使用的(money-like),
而NFT则主要作为物品(thing-like)。前者类似印钞机,产生基因相同的货币;
后者用于标记物品所有权。NFT数字艺术品市场在2021年呈现爆炸性增长,
拥抱NFT热潮,搜云科技推出了一体化数字艺术品IDA总体解决方案。
2021年7月30日,由中华老字号荣宝斋制作的齐白石、张大千、
傅抱石等国画大师的一体化数字艺术品即将上线,
具体信息请关注中国民族文化数字文库-金主数字艺术品登记平台。
关于NFT的六个辨析
NFT数字藏品
NFT的全称叫做Non-FungibleToken,意思就是不可替代的通证,也有翻译为“非同质化代币”。与其相对的概念是可替代的通证或同质化代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在国外主流的虚拟数字货币都是如此——其特点是每个币的作用大小、价值都一样,均可实现互换,可以实现较低成本的大量复制,从而在虚拟世界中有极强的货币属性。但虚拟货币本身的价值没有现实依存,其价值是由市场共识决定的,即大多数用户认可其作为互联网的货币属性,其就有价值,所以很容易遭遇价值滑坡的风险,尤其是在监管问题或安全问题之后。而非同质化代币则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只有唯一对应的一枚,即每一个合约地址上只能产生一枚NFT代币,而且这个代币不能够进行拆分,一个就是一个。正因如此,NFT也被称为一种区块链数位账本上的数据单位。由于其不能互换,且本身可以作为存储现实资产的载体,比如艺术品或其他金融资产等,所以对比FT的极强货币属性,NFT可以作为依存“共识”存在的虚拟货币,也可以作为现实价值的载体,从而更具备价值商品的特性,NFT的价值更稳定也具备更强的激励特性,应用范围更广。
数字藏品的定义,按照网络的说法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两相对比,就会发现,即便数字藏品与NFT有密切关系,但两者所指完全不同。数字藏品是最终可见的产品,而NFT更多是一种运用技术编码。国内大部分人还愿意称NFT为数字藏品,是为了规避敏感性而采用的不合理的称谓。这是源于NFT在国内还没有在法律或者政策层面给予一个适当的释义,NFT的法律属性、知识产权相关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但NFT与同质化代币底层采用了近似的技术基础,随着NFT被市场接纳程度的逐渐深化,以及相关应用的逐步推广,今后NFT的铸造、发行、流通一定会有相应的政策监管措施跟进。所以,我们能看到,国外主流公链的数字藏品暂时还不能进入中国市场拍卖,而且国内目前拍出的数字藏品一定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
NFT与区块链
NFT作为一种去中心化技术,是在区块链上运行的。那什么是区块链?它基本上是一个具有一些特殊属性的共享数据库(通常称为分布式,但几乎意味着相同的事物),也被称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由一个分布式的、多节点网络组成,摒弃传统的记账方式,让每一个参与者都来记账,监管交易记录。
所以,两者的关系如下:NFT基于区块链特性进行确权,获取身份标识,帮助每一个独一无二的东西进行版权确认。NFT基于区块链得以规范每一次链上交易。NFT将区块链上的数字资产落地于现实场景。NFT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NFT是发行在区块链上的差异性数字资产。
NFT与元宇宙
都说NFT得以“疯狂吸睛”,仰仗的是元宇宙风口。因为自2021年3月元宇宙第一股Roblox上市以来,元宇宙在投资圈的热度居高不下。每当出现一个站在风口上的新兴产业,资本就会迅速挖掘盈利模式较成熟的赛道切入,NFT就是这个赛道。
据《2021元宇宙深度报告》归纳,元宇宙有游戏、VR/AR、Metahuman(虚拟人物)、社交和区块链五大细分领域,而区块链在元宇宙世界中的主要应用就是NFT和Defi。Defi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用代码取代传统金融服务里的“中介”;NFT是一种非同质化代币,借助区块链技术打造数字产权,二者可以有效支撑元宇宙的经济系统。
NFT艺术如何展示
有很多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提供展示NFT艺术品的不同方式:如展示网站是通过展示网站轻松地建立自己的NFT画廊,并向大家分享。电子屏幕是通过电子屏幕更加精美展示NFT。Metaverse画廊是在元宇宙的世界,收藏家可以建立一个虚拟画廊,向来自世界各地的访客分享自己的NFT收藏。
NFT国内外的交易不同
目前的交易机制是首先要准备一个收货的电子钱包——这可以是热钱包(线上钱包)或者冷钱包(电子秘锁或者手写密码)——来收取、存放以及发送NFT,电子钱包可以是基于软件或者一个实体装置,容许使用者在区块链上进行交易。因为电子钱包对可持有数码资产的类型有所限制,参与竞投NFT之前,应确认自己的电子钱包允许持有NFT。
关于结算,目前国内几家主营数字藏品的平台虽然都开发了自主的联盟链,如至信链、蚂蚁链、智臻链等,但其藏品仅限于首发购买,不被允许二次交易,还没有进入流通这一层面。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发行平台均未开放二次交易。发行主体和创作者只能获得首发带来的收益,用户只有受限的使用权,而没有完整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国内的数字藏品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资产化。而作为未来元宇宙生态的细胞、一个重要因子,NFT的资产性是必须在未来予以正视的问题。
NFT的出售,可以在各大平台上进行二次交易,也可以委托专业的NFT艺术品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但单纯探讨NFT拍卖,中国NFT拍卖生态还不够成熟,没有办法系统阐述。
NFT的交易不是份额化
NFT交易的产品是完整的,只不过在交易过程中,会通过不同的规则设计来分割所有权、使用权,这与此前将某一件艺术品份额化是完全不同的操作方式。但这也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中指出的需要防范的风险之一。
nft是什么币?01
NFT是非同质化代币,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换、流动性、不变性等特征,其中不变性指NFT的所有权将永久记录于区块链中,除非用户决定将其转让给其他用户,代币分为同质化和非同质化两种。
NFT不是一般等价物,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他不是生活中的钱,但NFT和我们生活中的合同、提货券等凭证功能大致相同。不同的是,NFT是一种在叫做区块链的新型互联网上存在的凭证,它的介质不是纸张而已。NFT是非同质化代币,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换、流动性、不变性等特征,其中不变性指NFT的所有权将永久记录于区块链中,除非用户决定将其转让给其他用户,代币分为同质化和非同质化两种。同质化代币与非同质化代币之间存在多重差异。
简单来说,NFT是区块链(好比文件柜)上的一个区块(好比格子或抽屉),这种去中心化的数字分类账技术是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基础。NFT是不可替代的,这种特点意味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可以代表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凭证。
NFT代币的主要应用领域就是游戏、艺术品、域名、收藏品、虚拟资产、现实资产通证化(STO)等领域,尤其是艺术品和游戏在市场上关注度较高。有些游戏道具和艺术品天然就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拆分性,正好与NFT耦合,因此NFT可以有效防止此类物品的伪造与欺诈。
nfr和nft有什么区别nfr和nft区别如下:
NFR,即非同质化权益(Non-FungibleRights)是为解决以艺术品为代表的,多领域数字化交易的国内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而提出的数字交易新模式和新路径。
NFR是一种数字资产或具有独特资产所有权的数字代表,它同样使用区块链技术,以计算机代码为基础创建,记录基础物理或数字资产的数字所有权,并构成一个独特的真实性证书。
NFT首次出现于2014年,在2020年开始被重视,2021年开始火爆。它的特性为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一种数字化代币。从积极意义上看,NFT可以看作是对文艺产业的数字化手段,无论绘画、音乐、剧本都可以进行数字化,这大大增加了文艺作品的流通性和资产价值,盘活艺术品和文化市场,随之带来新的商业模式,激发市场活跃性。
什么是NFT?为什么这么火?NFT,全称为Non-FungibleToken,即非同质化代币,是一种应区块链技术而生,用于表示数字资产的的唯一加密货币令牌。相较于同质化代币,它有两大显著特征,第一是不可替代性,指的是每一个NFT都拥有独特且唯一的标识,不可两两互换;第二是不可拆分性,NFT的最小单位为1。这两大特征使得NFT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标记原生数字资产所有权的方法。吸引了很多的年轻人去购买。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兴起,数字藏品也开始流行,目前很多互联网公司都非常关注数字藏品,比如网络网盘就打造了朝云数字藏品平台。
由于数字藏品是虚拟产品,所以很多人会产生数字藏品有什么价值这样的疑问。首先,数字产品所具有的最直观的价值就是艺术鉴赏价值,无论是从内容、外观、色彩,还是故事性来看,数字藏品都非常有看点,能让大家感到新奇有趣。其次,数字藏品很重要的一个价值就是收藏价值,因为数字藏品是限量发售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买到的,而一旦购买成功,该数字藏品就归购买者所有,因此,不管是因为个人喜好,还是出于投资的考虑,数字藏品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贰』 如果以区块链为支持的虚拟货币成为法定货币,中央银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央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的影响
关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不断推进将带来的影响,今年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相关人士讨论。姚前在3月份发表的《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的影响》、《央行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的优化及其发行设计》两篇文章中,王信在7月份的研讨会上均有相关表述。互链脉搏将他们提出的影响,整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支付体系
姚前指出,在支付方面,央行数字货币为银行间支付清算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引入央行数字货币之后,央行无需坚持传统模式,即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央行提供价值担保。基于央行数字货币,支付无需依赖第三方服务,从而扩大了现有法定货币的支付网络。央行数字货币克服了纸币的缺陷:通过收取管理费,可以实现非常规货币政策的负利率目标;基于可追踪性,能够进行反洗钱、反逃税等;发行、交易、贮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在其文章《数字货币辨析》中,有提到“支付即结算”是法定数字货币的显著特征,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可控匿名的点对点交易,具备了先进高效、便捷、货款即时两清的优势,信息流、资金流天生合一,无需后台异步清算、结算与对账,通过加密签名转换即可实现前台点对点价值转移和隐私保护。
二、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
王信提到,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姚前也指出,基于合理的机制设计,央行数字货币不仅对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的影响“中性”,而且可成为一种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数字货币具有时间依存、部门依存、贷款利率依存和经济状态依存四大特性。因此,央行能够减少货币政策传导的时滞,防止货币流通在实体经济之外,提高基准利率对贷款利率影响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以及进行逆周期调控。
三、保持金融稳定
姚前在文章《央行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的优化及其发型设计》中指出,央行数字货币在金融稳定方面,可以通过增加银行存款向央行数字货币转化的摩擦和成本,避免 “狭义银行” 影响。
『叁』 2018年有哪些虚拟货币值得买
很多媒体都在将2018年誉为区块链元年,也正是这一年年初比特币达到了最巅峰的2万美元高度,虽然此后一直暴跌至今走入及其缓慢的熊市,但往往熊市才能看清楚何谓价值币何为空气币之说,熊市也是建仓的最佳时期。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最近OKEX等几个平台上面的公告,下架了一批空气币和山寨币或者将其隐藏这可是以前都没出现过的。这至少说明国家的监管层面已经和交易平台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去中心化的任何数字货币都绕不开所谓的中心化交易所,而正是这一点也导致了一文不值的空气币传销币打着区块链的幌子进行ICO初次代币私募,2017年尤为疯狂。
任何一个数字货币想要成长为被大众所认可的价值币它一定得有自己的前景和方向。比特币经历九年依旧在向往着成为世界通用数字货币,而以太坊ETH作为公有链之王它的生态系统已经打造得较为完整。
个人浅见认为任何时候选择数字货币还是跟随主流为好。其一是盘子够大,庄家不容易控盘。其二就是熊市资金容易抱团取暖而他们的第一选择就是认可度非常高的主流币种。
你只要仔细查看自2月熊市以来各种数字货币的交易量和资金量就有非常直观的对比。 如果分不清什么为主流币那么直接选择在低点持有比特币就是你最好的选择,比特币一天不涨其他的币种是不会上天的。
这个问题就值得 深究了!
个人推荐几款吧!
信息量有点大如果有需要投资区块链虚拟币的可以细心仔细看看!
如是仅仅凑凑热闹赚点生活费的,可以随意,是跌是涨,靠数量去堆!
总有那么几个币种会涨的。
一: 网易出的 网易星球!
购买理由:玩家基数大,出币量少,只能说是到后期如果开放交易市场的话会出现一币难求的局面,也会导致星球币会大幅上涨的一个基数!
二:公信宝(布洛克城)
先介绍下背景
杭州存信数据 科技 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于区块链技术创新的公司,公司研发了一条命名为公信链的公有链,并基于公信链开发了全球首个去中心化数据交易所,该交易所适用于各行各业的数据交换。公信宝数据交易所具有不缓存数据、保护个人隐私、保护数据版权、有效遏制造假以及支持双向匿名交易等特点。面向的典型客户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网络贷款、 汽车 金融、消费金融、银行等企业以及有数据交换需求的政府部门、保险、医疗、物流等政企部门,以去中心化思维解决了各个行业的数据安全交换和流通等环节中一直没有解决的诸多核心问题。并可以为全 社会 所用,广泛使用于公民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种应用场景中,让数据释放应有价值,提升 社会 协作效率。
一家毫不逊色网易的公司 背后资金更是恐怖!我
而且站队选择很重要!
这是部份和公信宝合作的公司!自己看看就明白了!
这个是玩家数量已经超过了一百万玩家了,这还仅仅是中国的玩家!
三:门罗币
虚拟币交易上价格第八的虚拟币
现在价格是:1678RMB
而这个币种比较特殊是以代币形式来做的!可以直接当作“钱”来流通交易
导入对等的 比特币 以太坊 莱卡币 等等钱包
现在注册填写分享码可以每天获得16元左右的奖励,0.1币就可以提现到钱包
分享码图上有!需要的自己拿!
此币可以关注,
四:流量币(魔石币)
一款在2018年3月07日8点中国首发的一款区域链虚拟币!
中文名:魔石币
英文简称:DMC
研发者:LIVINGSTONE Michelle
核心算法:SHA256
发布日期:2017.10
区块大小:1M
区块速度:60s
发行总量:20亿
证明方式:pow+pos
总共68国家发行,中国首发,开放注册后两天内疯狂的拥进了10万用户!
所以导致平台限制认证速度~
开发团队也是可以说是在虚拟币界打滚摸爬多年的团队了
流量魔盒团队为British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 Ltd(英国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独立的一支专注通讯 科技 发展的研发团队,总部位于苏格兰格拉斯哥,为2010年成立的民营公司。该公司始终是全英最大移动设施硬件的营运者。公司在全球32个国家设有营业点或办事处,2015年全球营收约为45亿美元。海外营业处的营业额占该集团总营业额的三分之一。
而现在黑市收购价格是 25RMB 一个价格!也可以说是币界一匹油光发亮的黑马了!
五:链家CHE
目前注册人数为50万左右玩家!
链家CHE白皮书对代币的阐述和后趋势发展规划!
这不是一个推荐理由而是此币在推出市场一个星期就创造了一个涨幅和交易量记录!
CHE是2月28开始发布的,发布价格是0.019RMB 而在3月2号黑市交易价格就上涨到官方交易币价0.24RMB 而黑市价格1.2RMB的恐怖价格 而且据说在在3月4日当天创下三小时480万币的交易量 直接导致上了虚拟币界交易盘第一的交椅!
现在入市也是最佳选择时间!不过出币非常少,求远远大于
供!
总结以上回答来说值得买的虚拟币必须存在几个共性
1,流通性(没有流通性就等于 游戏 币)
2,虚拟币价值体系发展规划趋势和价值体系铸造
3,资金盘推手的实力背景(跟狼吃肉问题是你要跟的上)
以上都为个人观点,入市还需谨慎,希望能对提主有所帮助!
主流币都可以买,这个大家有共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达世币,大零币,门罗币,林林总总,好多选择。
对于资金不是很多,想要逆袭的朋友,不妨研究一下背景很好,团队踏实,并且有公司背景,应用场景容易落地的项目,因为这些项目往往刚进入市场,市值不高,增长空间较大。
最近看bts.blz.zil.storj较多,有没有同感的,抱一下取暖。
自从比特币从一文不值,涨到了最高价两万多美金,几年的时间翻了几百万倍。有少部分的人靠着这个机遇,一下子从一个穷屌丝逆袭为亿万富豪造成了极大的财富效应。慢慢的非常多的人从认为比特币是一种传销转变为认同比特币的价值。因为虚拟货币真正开始火热的时候是2017年,据各方统计,2018年虚拟货币将更加火热,那么2018年我们应当投资哪些币呢?以下细细说:
第一:比特币,因为比特币是虚拟货币的代表,从刚开始大家认为,它是一种传销开始,历经波折还不死,而且还慢慢的壮大,自然具有时代不可阻挡的价值趋势。没有接触过虚拟货币的人给他讲比特币,他是肯定听说过的。这部分人如果来投资虚拟货币,他找肯定熟悉的投会选择比特币,会对比特币的价格产生支撑作用。
第二:以太坊。以太坊就相当于电脑的操作系统,现在各种各样的山寨币都是基于以太坊开发的。就是类似于我们造房子,我们需要钢筋水泥,沙子,我们不可能自己去造钢筋去造水泥,以太坊就是把钢筋水泥给我们造好组成模块,开发各种币就是把这些模块利用起来造出自己的币,因而以太坊有巨大的利用价值。
第三,各种平台币,类似火币的HT,OKEx的OKB。这些平台本来已经做得非常强大,无论在技术上还是资金上都有非常强大的背景,他们发行的币也有非常多的应用场景。目前非常多的空气币无资金,无技术,没有应用场景也涨得很不错,那么这些真正有价值支撑的,自然会有更大的前途。
看到这个问题忍不住想回答!目前看到各种类似回答里各种诱惑性传销币横行,有的分级诱惑用户买矿机,甚至还有币种喊出只涨不跌的口号。我下载几个研究了一下,如云猫、流量魔盒、THETE等等,稍微有点 财经 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些币就是明明白白的传销币,当利益最大化以后必定圈钱跑路,风险极大,希望大家一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谨慎、谨慎、再谨慎!参与了也请快进快出,投资这些币就如火中取栗,一不小心就血本无归。前两天,玩家网已经突然无原因关停,好多用户投资在里面的钱也无从取回。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大家谨记!
如果确实要投资币圈,那么必须投资正规平台的主流币种。 主流币种受资金关注度大,起伏相对较稳,发展前景可以预见,从目前基本面来看,利空已经被消化的差不多了,从技术面看,第四浪下跌也已经到底,技术上反弹要求也比较强烈。所以建议等恰当时机,已经可以入手。建议关注以下两个币种:
1.比特币。 主流币种的老大,涨跌的龙头,应用前景也较好,目前有反弹需要,可以入手。
2.ETC。 币种目前价格较低,潜力巨大,一旦比特币上涨,此币上涨幅度应该比较可观,抗风险性高的散户可以投资。
在投资平台上,建议选择正规的投资平台。目前也推荐两个平台:
1.火币网。 这是很早就成立的币圈交易平台,用户较多,系统稳定,目前只支持币币交易,新玩家入手简单。
2.OKEx比特币。 同样正规稳定,数据更新快,可以币币交易,也可以法币交易。新手操作简单,适合学习。
大漠胡杨,只发良心干货!谢谢大家支持!
虚拟货币现在市场上的种类很多,鱼目混杂嗯,要清晰的辨析清楚才能购买,切,不可随意购买,以防被人割走韭菜。当前比较正规的,上公链的能够在非小号咋能查到的?有自己的交易所的不多比如像比特币,以太坊这之类的还有最近比较流行的poc都值得大家去买一买,但是一定要懂得分析好市场行情哦
2018年是虚拟货币的爆发年,在比特币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货币开始起来,我觉得潜力大值得投资的是比特元。
为什么说是比特元?因为它拥有中国第一个区块链发明专利,众所周知,拥有专利的东西是非常牛的,比特元就是如此。
比特元以前不叫比特元叫做马币,归零了好几年,2017又重新出山了,改名比特元。刚下架的时候我记得在0.4左右。多年后刚上交易所的那一天一下子拉的十几倍。
讲讲为什么觉得他潜力大,还能涨,首先关注这个币的目前不是很多人,但是在技术上很出色,下线的这几年,他们团队老大应该就没闲着,各种跑公关等等,也是首个在国内有虚拟货币相关专利证书的人。而且和原链(ycc)知道这个的也不多。目前中国政策有松动,他们背后项目方也不想错过这个大牛,毕竟是有世界五百强合作背景的币种,理应更加受到关注。
个人觉得以太坊现在掉价可以入手,以太坊推出了好几款区块链 游戏 ,比如以太马,以太妖怪,这些 游戏 比较看脸,碰见官方活动低价抢到一匹马,开出创世属性的马后,那价值就太高了,还有就是 游戏 中如果生出了属性很好的掘金马,那挖以太币的的速度可是比矿机更高,而且还不费电,还有就是网易的黑钻也可以入手,网络莱茨狗我不看好,毕竟刷的人太多了,小米加密兔太难抢,公信宝gxs升值空间也很大,总之,入手以太坊还是比较稳的
目前市场上的虚拟货币很多,有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无限币、狗狗币、元宝币等,还有很多名目繁多的山寨币,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目前在一些币币交易平台上,基本就是比特币,莱特币,和以太币。
以本人多年对虚拟货币的研究,认为只有比特币、莱特币和以太币值得购买,其它的虚拟货币就不要买了,因为根本就控制不了发行量。
购买虚拟货币,一定要有抗压能力和随时归零的心态。因为每一种虚拟货币都有一分不值的可能,所以炒币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肆』 挖“比特币”等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数字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华勤基信(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等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无数一夜暴富心态的人群积极参与,币安、火币、OKEx之类的网站迅速扩张拥有大量交易参与方,除了通过买卖途径,很多人也选择通过“挖矿”获得加密数字货币。在“挖矿”的过程中产生一系列行为,而其中部分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笔者认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先就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行为的概念进行了解。
第一部分 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挖矿”的概念和性质
一、加密数字货币的概念
口语化普遍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来指称比特币、莱特币、USDT、狗狗币等,其实“虚拟货币”或者“数字货币”的范围比较广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包括我们日常所知道的腾讯Q币、盛大元宝等 游戏 币或置换网站内部增值服务等的网络专用币,也包括加密数字货币,笔者本文探讨的各种行为或情节特指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来源于开放式的算法导致没有固定的发行方或管理方,通过网络计算方法进行解密获得原始数字货币,因为算法解总量可控从而做到让数字货币总量固定,交易过程获得网络中各个节点的认可从而导致交易行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数字货币与实物货币或者形式货币的数字化不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1]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2]明确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货币最初为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而后变为金属(尤其是金银),这些本身即有价值的物品被挑选出来赋予交换权,按照某一时间点特定的价值比例可以循环、普适地交换其他商品或服务。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成立后发行法币,基于政府公信力和金银储量等基础进行许诺,赋予法币可以代替实物货币进行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法币(比如人民币、美元、英镑等)是在主权信用、货币契约理论和金银储备等基础上而被赋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换价值的 社会 接受度。而 社会 之所以接受,是因为发行法币时,主权机构将会就该等份额的法币做出相应信用许诺,法币具有转化为真实实物价值的可能性。通常每个主权国家或区域只是用一种法币,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严格遵循“MPQV”的公式进行计算,避免发生严重背离市场的通货膨胀或紧缩。
加密数字货币背后并没有所谓的主权信用或价值支撑,是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密和流通、计算机算法而获得的虚拟物。区块链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2009年比特币第一个区块被开发出来,有人称之为“创世区块”。用于加密数字货币的计算机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种虚拟标记,这个标记被设定的程序认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运算结果程度,基于运算结果给这个标记一定的数字货币值。这个值本身没有内在价值,是数学难题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对应的就是解法研发和所耗费的“矿机”购买价格、能耗价格等,而前者无法代表有价物,后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没有创造。
二、“矿机”和“挖矿”
获得加密数字货币的初始方法就是运算,需要借助计算机(“矿机”)来完成复杂运算过程。“矿机”通过中央处理器芯片或者显卡参与数学计算,开展“挖矿”过程。如果能够计算出结果,那么被赋予一个或者几分之一个数字货币值。以比特币为例,“挖矿”就是找到一个随机数(Nonce)参与哈希运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后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难度要求。
“挖矿”过程涉及的参与方和设备材料包括矿工、矿机、矿机销售方、矿池管理方、区块确认和广播等。矿工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参与“挖矿”的每个人或机构,矿池是为了避免单个矿工“挖矿”收益的不稳定性而聚合矿工后产生的集合,根据不同矿工的运算贡献对收益结果进行分配,区块确认和广播是通过区块链节点互相认可某一个矿机代表的矿工工作量证明,进行记账和通知其他节点。矿工的收益存储于有密钥的电子钱包中,可以查阅、使用和交易。“挖矿”的形式主要分为集中托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矿工将矿机托管给某个矿池管理方,矿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矿池管理方统一进行操作维护;后者是矿工自行管理矿机。
笔者认为单纯的“挖矿”行为在此前并未存在任何有关于涉嫌违法的法律规定,但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坚决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就虚拟货币非法“挖矿”行为应当会出台进一步的规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现状
一、笔者以“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进行搜索,存在132篇文书。经过对案件文书的研判,笔者发现:
1.根据审判程序来看。 一审判决书占比81.81%;二审裁定书等占比16.67%;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等占比1.52%。
2.根据定罪罪名来看。 (1)一审定罪主要分布为:盗窃罪主要为盗窃公共电力资源,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主要为在他人计算机内植入木马外挂程序、利用工作职务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挖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除了与“挖矿”有关,还与加密数字货币的发行紧密相关,少量盗窃罪和其他类案件主要是与矿机买卖相关,或“挖矿”收益取得后被非法侵犯产生的其他犯罪行为。大量案件为单一罪名,少量案件数罪并罚。(2)二审定罪主要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犯罪,占50%;控制、入侵、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计算机系统相关犯罪,占18.18%;其余各项罪名(抢劫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盗窃罪等)占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维持原判。
二、笔者另通过网络搜索发现:
2018年5月腾讯网报道[3]称,“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并批捕该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为专业化的网络技术人员,组织‘黑客联盟’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将计算机中的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
2020年11月哈尔滨新闻网报道[4]称,黑龙江警方抓获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以“哥伦布CAT虚拟货币”“挖矿”为噱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总价值近人民币3亿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现场报道[5]称,武汉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专为网络诈骗团伙开发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托定制开发一款名为联合众鑫的虚拟币平台,以USDT充值后,“宣称兑换联合众鑫独有币种ZBCT后,可在平台内购买矿机挖矿产生收益”,但矿机运营图片全部为网络图片,同时可以使用后台修改权限,“随意修改ZBCT价格及具体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间开发了150余个涉及区块链、虚拟货币、电子钱包、网络商城等APP、小程序,几乎全部是网络金融诈骗、传销团伙所定制”[6]。
公布案例和网络报道表明,近年来与加密数字货币“挖矿”行为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采取网络等方式,存在金额高、行为性质复杂、多角色参与、受害者群体遍布广等特征。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矿”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国关于非法“挖矿”行为的态度
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要求,都在宏观层面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动所“青睐”。
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已多次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
二、从国际上而言
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业规范政策,比如在投资人门槛、交易所牌照、实名认证机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则准备直接禁止民众交易及持有加密数字货币。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大趋势也逐渐朝着管控方向归拢。
三、非法“挖矿”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分析
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
1.技术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购买矿机,或管理计算机,或其他便利条件,通过对计算机系统内植入木马病毒为自己“挖矿”,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 ,或盗取他人已经获得的加密数字货币 涉嫌盗窃罪 。
2.盗取电力资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私设电缆、增设微电脑控制器等手段盗窃电能用于“挖矿”,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的多发性案件。盗电行为不仅仅直接通过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可能会因线路漏电引起火灾、影响节能减排政策下的区域供电安排和平衡、影响区域性阶梯用电的电价,应予以打击。
3.引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 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等涉众
(1)A宣称可以销售(含销售后托管)或租赁矿机进行“挖矿”, A向 社会 公众宣称,矿机具有强大的算力(衡量矿机销售价格或租赁费用多以算力或配置为主要标准之一),称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回报。如果回报是维持在一定的固定标准时,则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2)A宣称其矿机存在一定标准的算力,但实际未达到该等运算效率,甚至矿机并不实际存在,A收受投资人支付的购买款和租赁费,就 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或 集资诈骗罪 。
(3)A通过三级以上代理渠道推广“挖矿”业务,要求各级代理必须先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可以介绍他人参与购买或承租矿机“挖矿”的行为,可以获得浮动收益。也就是说,代理通过购买或承租一定数量的矿机获得入会资格,再通过拉人头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润分配,形成三级或以上组织架构,A将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四、再进一步思考
1.A没有矿机或矿机根本不符合其宣称的性能,向投资人销售的同时约定托管,或进行租赁时以虚假信息表现存在矿机、以各种借口阻止投资人现场查看或查看虚假场所,但是A与投资人约定退出机制并按月交付投资收益,在市场上购买加密数字货币宣称“挖矿所得”给予投资人、赚取利差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究其本质都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投资人误以为A有符合宣传的矿机、可以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购买价款或租赁费用。
2.A自己发行了一种加密数字货币,自行定价,宣称租赁A的矿机可以“挖矿”获得该加密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矿机供投资人使用,仅仅是根据投资人的投入金额,向投资人固定地发放加密数字货币。A通过程序设定“挖矿”所得数量,甚至将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兑换价格无限调整,是否涉嫌犯罪?笔者认为,A的行为仍然是诈骗行为,该加密数字货币可能仅仅在A控制网络节点中做闭环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利用投资人的回报期待,以无价值的数字化产物置换法币(也可能现要求投资人以法币购买主流加密数字货币,再以主流加密数字货币进行投资,增加手段的隐蔽性),实际上还是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3.A发行了加密数字货币,投资人租赁矿机参与“挖矿”的目的不在于看好该加密数字货币的升值空间,而在于该加密数字货币与主流加密数字货币的恒定兑换比例。投资人以其获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购买该加密数字货币,在闭环系统里兑换为主流加密数字货币,通过买卖获得法币资产。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过“挖矿”洗白。A的行为根据其故意程度、参与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
综上所述,大量人群为了高回报期待参与“挖矿”行为,在不法分子的引诱、欺骗下,或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可能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涉案的罪名种类繁多,行为手段也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涉众化,需要加强监管,避免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潮给犯罪活动提供温床。
『伍』 虚拟币达世币下线后原有的币子怎么办
下线以后只有存放在钱包里或者充值到其它支持其交易的平台进行交易。
达世币原名暗黑币,拥有比比特币更高匿名度,且拥有特殊“刺激存货量“来达成前期旺盛需求的新型虚拟货币。拥有极高的投资价值。暗黑币具有一种特色功能,在这种功能保护下,用户的任何一笔交易都会自动与另外两位用户的交易混合在一起,想窥探某笔交易流向的人将无法辨析这样的数据。暗黑币满足了一些投资者对绝对隐私的需求。此前,比特币也因为具有匿名性而被广泛运用于洗钱和违禁物品交易,但这一虚拟货币其实只是“伪匿名”,比特币的交易仍可以追本溯源到交易者本身。
暗黑币曾在国内曾经被传销组织所利用。2015年6月,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联合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出售虚拟货币“暗黑币”组织传销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该组织传销骨干白某某已被红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侦查发现,该传销组织在美国租用网站服务器,在香港和深圳租用办公楼成立虚拟交易公司,夸大实力虚假包装,借助媒体报道传播自己设立的虚假“暗黑币”官网博取群众信任,利用“暗黑币”各项特点均优于比特币的说词来鼓动人们进行投资,通过后台操盘控制走势,鼓吹“天天睡大觉就能赚钱”,诱骗更多的人加入该组织。该传销组织建立虚构“暗黑币”中文官网,并模拟真正“暗黑币”挖矿设备开发、虚拟货币交易、在线开发与运营、全球兑换虚拟货币等项目,以拉人头投资的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经初步调查,该传销组织在赤峰等地发展会员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