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000元购买虚拟货币,可以轻松获利3万元吗
花1000元购买虚拟货币,绝对不可以轻松获利3万元,付出才有回报,拿1000块钱就能赚3万元,按照这个逻辑2000元就可以赚6万,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有很多居心不良的人拿打着巨额回报的幌子拉别人下水,其实就是想要骗别人本金的钱,所以碰到有人要你小投资大回报的情况下就要谨慎了,而且网上的诈骗案特别的多,就是看中了人们喜欢贪小便宜的心理,所以做人要踏踏实实的,为什么不可能轻松获利3万元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总之,你出去看看外面的人哪一个不是在辛苦的工作,如果花1000块钱就能赚3万块钱,他们为什么不去投资呢?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陷阱,天下并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付出才会有一定的回报,只有辛苦的汗水才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要脚踏实地的做人,好逸恶劳、眼高手低是不可能得到幸福的。切勿因小失大,毁掉自己的幸福,也毁掉了全家人的幸福。
Ⅱ 盗U”和“收款码盗U”再度出现,请高度警惕 飞机 @aauu33
警惕新骗局:盗U与收款码盗U来袭,谨防上当曾经的"搬砖套利"和"持币生息"等骗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让人深陷其中。然而,火币HT的亿元诈骗案被侦破后,这类模式暂时收敛。但骗子们的创新并未停止,他们不断寻找新的手法,盗U技术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犯罪手段,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从起初的免费空投,到如今包装成热门的IDO项目,骗子们用低投入承诺高收益,吸引投资者。他们声称,无论是收款码盗U还是空投盗U,都支持多种热门币种,只需支付2000元便能入手。然而,这一切背后,是病毒植入的收款码或需要授权的恶意dApp,一旦授权,就可能面临钱包被盗的风险。
骗子的行骗手法往往看似简单,如图所示,他们会利用空投盗U的名义,诱使你授权,通过DAPP交易盗取你的币;而收款码盗U则是利用植入病毒的二维码,扫码后直接窃取你的资产。但关键在于,只要保持警惕,避免对未知的dApp授权和扫描不明二维码,就能有效防止被盗。
如图所示,骗子成功授权后,可以直接转移BUSD等资产,无需你的任何操作。因此,对于任何需要你授权的行为,务必保持清醒,切勿轻易相信。免费空投的诱惑背后,往往隐藏着骗局,投资者应明白,价值不在于空投本身,而在于识别和防范骗局的能力。
在面对这些新挑战时,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记住,保护自己比追求利润更重要。比特财经网·315维权直通车,作为你的维权伙伴,将持续揭露区块链领域的资金盘陷阱,帮助你识破诈骗,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携手,打击诈骗,保障数字货币市场的健康与安全。
Ⅲ 预防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嘉兴市公安局在前日召开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了涉及全国31个省市的中嘉易购非法集资案,樊凡金夫、浙江E贷、浙江长贷等5起P2P网贷案。案件侦查过程中,嘉兴警方迅速查封涉案企业资产,并积极督促其返还赃款赃物。
为营造打击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安机关专门编制发布了《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排摸处置工作手册》,进行预警处置;有关部门排查清理了一批存在隐患的投资理财公司;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开展“进校园”、“进商圈”、“进农村”等常态化宣传活动,面向高校师生、社会公众和农村留守老人开展专项防骗宣传。
那么,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呢?首先,涉众型经济犯罪仍处于高发区间。其次,网络相关利益主体化趋势更加明显。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和流动性进行推广,涉及的资金和人员比传统的线下案件要多得多。第三,名称和手段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正在向私募、众筹、期权等“资本运作”领域转移。第四,犯罪模式复合化、隐蔽化。利用传销发展下线的巨大扩张性和相对隐蔽性特点,“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模式高度融合,促进了犯罪组织的快速发展壮大。最后,抗风险能力弱的群体受到的伤害很大。不法分子打着“医疗保健、老年旅游、扶贫”的幌子,专门针对弱势群体,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嘉兴公安下一步打算这样做:进一步明确攻关目标。目前,五类重点案件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无金融业务资格,通过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各交易场所非法经营、非法发行证券、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案件;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关爱慈善”、“养老扶贫”等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目标群体也向中青年群体和6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蔓延。
接下来,嘉兴公安机关将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与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监)务部门的合作,持续开展线上监控、线下侦查,预警、提前应对,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鼓励群众举报、举报涉众型经济犯罪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涉众经济犯罪,震慑违法犯罪;加强损害赔偿追责,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案例一】王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自2014年8月起,王某某伙同他人搭建电子商务平台,以“消费返利”为幌子,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全国各地存款,至2017年12月,共骗取存款117亿元。目前,王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起诉。
【案例二】张某芬等人集资诈骗案:自2016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张某芬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搭建P2P点对点借贷平台,以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销售投资理财产品,至2018年9月,该平台非法吸收资金超过50亿元。目前,张某芬、王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林山(上海)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嘉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冯、凌等人的带领下,(上海)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佳兴4家分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通过各种方式为(上海)金融信息服务公司销售P2P金融投资项目,至2018年4月立案,共非法吸收资金11.44亿元。目前,张、冯、凌等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四】黄山华商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曾某某、丁某某、肖某某等人的带领下,黄山华商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两个分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不特定公众销售商业预付卡,至2017年9月立案,共非法吸收资金5.9亿余元。目前,李某某、曾某某、丁某某、肖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五】朱某某利用网店“刷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利用网店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案例六】周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自2014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加入广东云联惠科技网络有限公司MLM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发展会员,至2018年5月立案,已发展下线36级。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嘉兴公安也提醒大家,在投资回报率远高于市场的情况下,你要打个问号。你盯着别人的兴趣,但是别人盯着你的本金。
Ⅳ 以太币被骗 无法立案
法律分析:全国各地的多名虚拟货币诈骗案的受害者称: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时被拒绝立案,理由是虚拟货币无法估价,难以达到盗窃罪或诈骗罪的起点损失金额。如果公安不受理立案,可以找公安所在地的检察院侦监部门。被骗了,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给处理,也不立案侦查或者移送管辖的,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涉及被诈骗的数额达到刑事追究标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检察院会给派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