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看待360安全公司員工「盜竊」虛擬貨幣上海法院最新判例成參考 | 曼昆律師速評
在Web3安全事件中,黑客入侵並盜取虛擬貨幣,引發法律與倫理的討論。我國司法機構在處理此類案件時,面臨非法入侵與盜竊之間的界定困境。然而,最新判例為類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參考。
2023年2月,網路安全企業360的三位員工被控盜竊虛擬貨幣,分別被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洪某、鄭某和劉某三人利用遠程代碼執行漏洞,非法獲取受害人蘇某的虛擬錢包地址與私鑰,轉移並出售虛擬貨幣,合計獲利人民幣250餘萬元。最終,法院裁定三人構成盜竊罪。判決基於三人非法佔有目的,通過技術手段入侵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秘密竊取虛擬貨幣,數額巨大。法院根據自首、立功等行為量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及緩刑。
曼昆律所的Web3資深律師認為,該判例為我國司法機構處理虛擬貨幣竊取相關案例提供了重要參考。高孟陽律師指出,網安公司內部管理需加強,避免技術條件下的監守自盜。黃鵬律師強調,此次案例凸顯了對虛擬貨幣財務屬性的認定與保護,但盜竊罪與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存在競合情況,法院最終定性為盜竊罪,顯示了虛擬資產保護的力度。毛捷豪律師認為,司法機關在理解區塊鏈技術方面正在深化,為新興技術領域的法律框架建設提供了動力,未來期待在平衡創新與安全之間找到更多司法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