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NFT有什麼不同(NFT的意義)
nft是什麼意思?;?????01
??????NFT,英文全稱是Non-FungibleToken,中文名稱為非同質化代幣。它有兩大顯著特徵:第一為不可替代性,每一個NFT擁有獨特且唯一的標識,兩兩不可互換;第二是不可分割性,最小單位是1。
??????NFT為非同質化代幣,與非同質化代幣NFT相對應的就是同質化代幣FT(FungibleToken),又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但提到它其中一個代表,你就很容易明白了——比特幣。FT是可以隨意互換、拆分及整合的,具有統一性的代幣。就比如說,你手中的一枚比特幣和我手中的一枚比特幣,本質上是完全一模一樣的,沒有任何區別,而且還可以被分割成個,這就是同質化的代幣。
??????NFT雖然沒有比特幣那樣廣為人知,但實際上NFT並不算新事物,早就應區塊鏈技術而誕生。它誕生於2017年以太坊中一個叫做CryptoPunks的像素頭像項目,這些頭像總量上限為1萬,擁有以太坊錢包的人都可以免費領取,領完可以放到二級市場交易。6個月後,因一款名叫Cryptokitties(虛擬貓)的小游戲逐漸流行起來。
??????基於區塊鏈的非同質化代幣NFT天然具有稀缺性,區塊鏈技術賦於了它獨一無二的屬性,令幾乎任何獨特的東西,都可以以NFT的形式售出。目前整個NFT產業正在蓬勃發展,但當前大部分國家並未對包括NFT在內的虛擬資產給予明確法律地位,未來監管仍然存在諸多不確定性,一旦出現全球性監管收緊,NFT無疑將遭受重創,因此投資者需要保持警惕。
FT和NFT存在哪些區別?FT與NFT的本質區別在於二者採用的協議不同:其中,FT採用的
是以太坊區塊鏈著名協議ERC-20,NFT採用的是以太坊區塊鏈新協議ERC-721。
底層協議的不同便衍生出了二者在互換性、統一性、可分性、兼容性方面的諸多差異。
除此之外,在功能方面,FT主要是作為金錢使用的(money-like),
而NFT則主要作為物品(thing-like)。前者類似印鈔機,產生基因相同的貨幣;
後者用於標記物品所有權。NFT數字藝術品市場在2021年呈現爆炸性增長,
擁抱NFT熱潮,搜雲科技推出了一體化數字藝術品IDA總體解決方案。
2021年7月30日,由中華老字型大小榮寶齋製作的齊白石、張大千、
傅抱石等國畫大師的一體化數字藝術品即將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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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NFT的六個辨析
NFT數字藏品
NFT的全稱叫做Non-FungibleToken,意思就是不可替代的通證,也有翻譯為「非同質化代幣」。與其相對的概念是可替代的通證或同質化代幣,如比特幣、以太坊等在國外主流的虛擬數字貨幣都是如此——其特點是每個幣的作用大小、價值都一樣,均可實現互換,可以實現較低成本的大量復制,從而在虛擬世界中有極強的貨幣屬性。但虛擬貨幣本身的價值沒有現實依存,其價值是由市場共識決定的,即大多數用戶認可其作為互聯網的貨幣屬性,其就有價值,所以很容易遭遇價值滑坡的風險,尤其是在監管問題或安全問題之後。而非同質化代幣則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產生的只有唯一對應的一枚,即每一個合約地址上只能產生一枚NFT代幣,而且這個代幣不能夠進行拆分,一個就是一個。正因如此,NFT也被稱為一種區塊鏈數位賬本上的數據單位。由於其不能互換,且本身可以作為存儲現實資產的載體,比如藝術品或其他金融資產等,所以對比FT的極強貨幣屬性,NFT可以作為依存「共識」存在的虛擬貨幣,也可以作為現實價值的載體,從而更具備價值商品的特性,NFT的價值更穩定也具備更強的激勵特性,應用范圍更廣。
數字藏品的定義,按照網路的說法是指使用區塊鏈技術,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字憑證,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實現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
兩相對比,就會發現,即便數字藏品與NFT有密切關系,但兩者所指完全不同。數字藏品是最終可見的產品,而NFT更多是一種運用技術編碼。國內大部分人還願意稱NFT為數字藏品,是為了規避敏感性而採用的不合理的稱謂。這是源於NFT在國內還沒有在法律或者政策層面給予一個適當的釋義,NFT的法律屬性、知識產權相關問題都沒有明確的界定。但NFT與同質化代幣底層採用了近似的技術基礎,隨著NFT被市場接納程度的逐漸深化,以及相關應用的逐步推廣,今後NFT的鑄造、發行、流通一定會有相應的政策監管措施跟進。所以,我們能看到,國外主流公鏈的數字藏品暫時還不能進入中國市場拍賣,而且國內目前拍出的數字藏品一定是以人民幣進行結算的。
NFT與區塊鏈
NFT作為一種去中心化技術,是在區塊鏈上運行的。那什麼是區塊鏈?它基本上是一個具有一些特殊屬性的共享資料庫(通常稱為分布式,但幾乎意味著相同的事物),也被稱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由一個分布式的、多節點網路組成,摒棄傳統的記賬方式,讓每一個參與者都來記賬,監管交易記錄。
所以,兩者的關系如下:NFT基於區塊鏈特性進行確權,獲取身份標識,幫助每一個獨一無二的東西進行版權確認。NFT基於區塊鏈得以規范每一次鏈上交易。NFT將區塊鏈上的數字資產落地於現實場景。NFT是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應用,NFT是發行在區塊鏈上的差異性數字資產。
NFT與元宇宙
都說NFT得以「瘋狂吸睛」,仰仗的是元宇宙風口。因為自2021年3月元宇宙第一股Roblox上市以來,元宇宙在投資圈的熱度居高不下。每當出現一個站在風口上的新興產業,資本就會迅速挖掘盈利模式較成熟的賽道切入,NFT就是這個賽道。
據《2021元宇宙深度報告》歸納,元宇宙有游戲、VR/AR、Metahuman(虛擬人物)、社交和區塊鏈五大細分領域,而區塊鏈在元宇宙世界中的主要應用就是NFT和Defi。Defi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用代碼取代傳統金融服務里的「中介」;NFT是一種非同質化代幣,藉助區塊鏈技術打造數字產權,二者可以有效支撐元宇宙的經濟系統。
NFT藝術如何展示
有很多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展示NFT藝術品的不同方式:如展示網站是通過展示網站輕松地建立自己的NFT畫廊,並向大家分享。電子屏幕是通過電子屏幕更加精美展示NFT。Metaverse畫廊是在元宇宙的世界,收藏家可以建立一個虛擬畫廊,向來自世界各地的訪客分享自己的NFT收藏。
NFT國內外的交易不同
目前的交易機制是首先要准備一個收貨的電子錢包——這可以是熱錢包(線上錢包)或者冷錢包(電子秘鎖或者手寫密碼)——來收取、存放以及發送NFT,電子錢包可以是基於軟體或者一個實體裝置,容許使用者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因為電子錢包對可持有數碼資產的類型有所限制,參與競投NFT之前,應確認自己的電子錢包允許持有NFT。
關於結算,目前國內幾家主營數字藏品的平台雖然都開發了自主的聯盟鏈,如至信鏈、螞蟻鏈、智臻鏈等,但其藏品僅限於首發購買,不被允許二次交易,還沒有進入流通這一層面。目前國內數字藏品發行平台均未開放二次交易。發行主體和創作者只能獲得首發帶來的收益,用戶只有受限的使用權,而沒有完整的所有權,這意味著國內的數字藏品並沒有實現真正的資產化。而作為未來元宇宙生態的細胞、一個重要因子,NFT的資產性是必須在未來予以正視的問題。
NFT的出售,可以在各大平台上進行二次交易,也可以委託專業的NFT藝術品拍賣機構進行拍賣,但單純探討NFT拍賣,中國NFT拍賣生態還不夠成熟,沒有辦法系統闡述。
NFT的交易不是份額化
NFT交易的產品是完整的,只不過在交易過程中,會通過不同的規則設計來分割所有權、使用權,這與此前將某一件藝術品份額化是完全不同的操作方式。但這也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13日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中指出的需要防範的風險之一。
nft是什麼幣?01
NFT是非同質化代幣,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換、流動性、不變性等特徵,其中不變性指NFT的所有權將永久記錄於區塊鏈中,除非用戶決定將其轉讓給其他用戶,代幣分為同質化和非同質化兩種。
NFT不是一般等價物,所以我們可以理解他不是生活中的錢,但NFT和我們生活中的合同、提貨券等憑證功能大致相同。不同的是,NFT是一種在叫做區塊鏈的新型互聯網上存在的憑證,它的介質不是紙張而已。NFT是非同質化代幣,具有不可分割、不可替換、流動性、不變性等特徵,其中不變性指NFT的所有權將永久記錄於區塊鏈中,除非用戶決定將其轉讓給其他用戶,代幣分為同質化和非同質化兩種。同質化代幣與非同質化代幣之間存在多重差異。
簡單來說,NFT是區塊鏈(好比文件櫃)上的一個區塊(好比格子或抽屜),這種去中心化的數字分類賬技術是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基礎。NFT是不可替代的,這種特點意味著它們是獨一無二的,可以代表一種獨一無二的東西憑證。
NFT代幣的主要應用領域就是游戲、藝術品、域名、收藏品、虛擬資產、現實資產通證化(STO)等領域,尤其是藝術品和游戲在市場上關注度較高。有些游戲道具和藝術品天然就具備唯一性和不可拆分性,正好與NFT耦合,因此NFT可以有效防止此類物品的偽造與欺詐。
nfr和nft有什麼區別nfr和nft區別如下:
NFR,即非同質化權益(Non-FungibleRights)是為解決以藝術品為代表的,多領域數字化交易的國內技術問題和法律問題而提出的數字交易新模式和新路徑。
NFR是一種數字資產或具有獨特資產所有權的數字代表,它同樣使用區塊鏈技術,以計算機代碼為基礎創建,記錄基礎物理或數字資產的數字所有權,並構成一個獨特的真實性證書。
NFT首次出現於2014年,在2020年開始被重視,2021年開始火爆。它的特性為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獨一無二的一種數字化代幣。從積極意義上看,NFT可以看作是對文藝產業的數字化手段,無論繪畫、音樂、劇本都可以進行數字化,這大大增加了文藝作品的流通性和資產價值,盤活藝術品和文化市場,隨之帶來新的商業模式,激發市場活躍性。
什麼是NFT?為什麼這么火?NFT,全稱為Non-FungibleToken,即非同質化代幣,是一種應區塊鏈技術而生,用於表示數字資產的的唯一加密貨幣令牌。相較於同質化代幣,它有兩大顯著特徵,第一是不可替代性,指的是每一個NFT都擁有獨特且唯一的標識,不可兩兩互換;第二是不可拆分性,NFT的最小單位為1。這兩大特徵使得NFT能夠為我們提供一種標記原生數字資產所有權的方法。吸引了很多的年輕人去購買。
隨著元宇宙概念的興起,數字藏品也開始流行,目前很多互聯網公司都非常關注數字藏品,比如網路網盤就打造了朝雲數字藏品平台。
由於數字藏品是虛擬產品,所以很多人會產生數字藏品有什麼價值這樣的疑問。首先,數字產品所具有的最直觀的價值就是藝術鑒賞價值,無論是從內容、外觀、色彩,還是故事性來看,數字藏品都非常有看點,能讓大家感到新奇有趣。其次,數字藏品很重要的一個價值就是收藏價值,因為數字藏品是限量發售的,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買到的,而一旦購買成功,該數字藏品就歸購買者所有,因此,不管是因為個人喜好,還是出於投資的考慮,數字藏品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貳』 如果以區塊鏈為支持的虛擬貨幣成為法定貨幣,中央銀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央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的影響
關於我國央行數字貨幣不斷推進將帶來的影響,今年被越來越多的學者和相關人士討論。姚前在3月份發表的《法定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的影響》、《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體系的優化及其發行設計》兩篇文章中,王信在7月份的研討會上均有相關表述。互鏈脈搏將他們提出的影響,整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優化支付體系
姚前指出,在支付方面,央行數字貨幣為銀行間支付清算創造了一種新的模式。引入央行數字貨幣之後,央行無需堅持傳統模式,即私人部門提供支付服務、央行提供價值擔保。基於央行數字貨幣,支付無需依賴第三方服務,從而擴大了現有法定貨幣的支付網路。央行數字貨幣克服了紙幣的缺陷:通過收取管理費,可以實現非常規貨幣政策的負利率目標;基於可追蹤性,能夠進行反洗錢、反逃稅等;發行、交易、貯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在其文章《數字貨幣辨析》中,有提到「支付即結算」是法定數字貨幣的顯著特徵,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實現可控匿名的點對點交易,具備了先進高效、便捷、貨款即時兩清的優勢,信息流、資金流天生合一,無需後台非同步清算、結算與對賬,通過加密簽名轉換即可實現前台點對點價值轉移和隱私保護。
二、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
王信提到,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
姚前也指出,基於合理的機制設計,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對貨幣政策和宏觀經濟的影響「中性」,而且可成為一種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央行數字貨幣具有時間依存、部門依存、貸款利率依存和經濟狀態依存四大特性。因此,央行能夠減少貨幣政策傳導的時滯,防止貨幣流通在實體經濟之外,提高基準利率對貸款利率影響的有效性和及時性,以及進行逆周期調控。
三、保持金融穩定
姚前在文章《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體系的優化及其發型設計》中指出,央行數字貨幣在金融穩定方面,可以通過增加銀行存款向央行數字貨幣轉化的摩擦和成本,避免 「狹義銀行」 影響。
『叄』 2018年有哪些虛擬貨幣值得買
很多媒體都在將2018年譽為區塊鏈元年,也正是這一年年初比特幣達到了最巔峰的2萬美元高度,雖然此後一直暴跌至今走入及其緩慢的熊市,但往往熊市才能看清楚何謂價值幣何為空氣幣之說,熊市也是建倉的最佳時期。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最近OKEX等幾個平台上面的公告,下架了一批空氣幣和山寨幣或者將其隱藏這可是以前都沒出現過的。這至少說明國家的監管層面已經和交易平台進行了深入的溝通,去中心化的任何數字貨幣都繞不開所謂的中心化交易所,而正是這一點也導致了一文不值的空氣幣傳銷幣打著區塊鏈的幌子進行ICO初次代幣私募,2017年尤為瘋狂。
任何一個數字貨幣想要成長為被大眾所認可的價值幣它一定得有自己的前景和方向。比特幣經歷九年依舊在嚮往著成為世界通用數字貨幣,而以太坊ETH作為公有鏈之王它的生態系統已經打造得較為完整。
個人淺見認為任何時候選擇數字貨幣還是跟隨主流為好。其一是盤子夠大,莊家不容易控盤。其二就是熊市資金容易抱團取暖而他們的第一選擇就是認可度非常高的主流幣種。
你只要仔細查看自2月熊市以來各種數字貨幣的交易量和資金量就有非常直觀的對比。 如果分不清什麼為主流幣那麼直接選擇在低點持有比特幣就是你最好的選擇,比特幣一天不漲其他的幣種是不會上天的。
這個問題就值得 深究了!
個人推薦幾款吧!
信息量有點大如果有需要投資區塊鏈虛擬幣的可以細心仔細看看!
如是僅僅湊湊熱鬧賺點生活費的,可以隨意,是跌是漲,靠數量去堆!
總有那麼幾個幣種會漲的。
一: 網易出的 網易星球!
購買理由:玩家基數大,出幣量少,只能說是到後期如果開放交易市場的話會出現一幣難求的局面,也會導致星球幣會大幅上漲的一個基數!
二:公信寶(布洛克城)
先介紹下背景
杭州存信數據 科技 有限公司
成立於2016年,是一家專注於區塊鏈技術創新的公司,公司研發了一條命名為公信鏈的公有鏈,並基於公信鏈開發了全球首個去中心化數據交易所,該交易所適用於各行各業的數據交換。公信寶數據交易所具有不緩存數據、保護個人隱私、保護數據版權、有效遏製造假以及支持雙向匿名交易等特點。面向的典型客戶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網路貸款、 汽車 金融、消費金融、銀行等企業以及有數據交換需求的政府部門、保險、醫療、物流等政企部門,以去中心化思維解決了各個行業的數據安全交換和流通等環節中一直沒有解決的諸多核心問題。並可以為全 社會 所用,廣泛使用於公民的學習、工作、生活等各種應用場景中,讓數據釋放應有價值,提升 社會 協作效率。
一家毫不遜色網易的公司 背後資金更是恐怖!我
而且站隊選擇很重要!
這是部份和公信寶合作的公司!自己看看就明白了!
這個是玩家數量已經超過了一百萬玩家了,這還僅僅是中國的玩家!
三:門羅幣
虛擬幣交易上價格第八的虛擬幣
現在價格是:1678RMB
而這個幣種比較特殊是以代幣形式來做的!可以直接當作「錢」來流通交易
導入對等的 比特幣 以太坊 萊卡幣 等等錢包
現在注冊填寫分享碼可以每天獲得16元左右的獎勵,0.1幣就可以提現到錢包
分享碼圖上有!需要的自己拿!
此幣可以關注,
四:流量幣(魔石幣)
一款在2018年3月07日8點中國首發的一款區域鏈虛擬幣!
中文名:魔石幣
英文簡稱:DMC
研發者:LIVINGSTONE Michelle
核心演算法:SHA256
發布日期:2017.10
區塊大小:1M
區塊速度:60s
發行總量:20億
證明方式:pow+pos
總共68國家發行,中國首發,開放注冊後兩天內瘋狂的擁進了10萬用戶!
所以導致平台限制認證速度~
開發團隊也是可以說是在虛擬幣界打滾摸爬多年的團隊了
流量魔盒團隊為British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Co Ltd(英國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旗下獨立的一支專注通訊 科技 發展的研發團隊,總部位於蘇格蘭格拉斯哥,為2010年成立的民營公司。該公司始終是全英最大移動設施硬體的營運者。公司在全球32個國家設有營業點或辦事處,2015年全球營收約為45億美元。海外營業處的營業額占該集團總營業額的三分之一。
而現在黑市收購價格是 25RMB 一個價格!也可以說是幣界一匹油光發亮的黑馬了!
五:鏈家CHE
目前注冊人數為50萬左右玩家!
鏈家CHE白皮書對代幣的闡述和後趨勢發展規劃!
這不是一個推薦理由而是此幣在推出市場一個星期就創造了一個漲幅和交易量記錄!
CHE是2月28開始發布的,發布價格是0.019RMB 而在3月2號黑市交易價格就上漲到官方交易幣價0.24RMB 而黑市價格1.2RMB的恐怖價格 而且據說在在3月4日當天創下三小時480萬幣的交易量 直接導致上了虛擬幣界交易盤第一的交椅!
現在入市也是最佳選擇時間!不過出幣非常少,求遠遠大於
供!
總結以上回答來說值得買的虛擬幣必須存在幾個共性
1,流通性(沒有流通性就等於 游戲 幣)
2,虛擬幣價值體系發展規劃趨勢和價值體系鑄造
3,資金盤推手的實力背景(跟狼吃肉問題是你要跟的上)
以上都為個人觀點,入市還需謹慎,希望能對提主有所幫助!
主流幣都可以買,這個大家有共識。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瑞波幣,達世幣,大零幣,門羅幣,林林總總,好多選擇。
對於資金不是很多,想要逆襲的朋友,不妨研究一下背景很好,團隊踏實,並且有公司背景,應用場景容易落地的項目,因為這些項目往往剛進入市場,市值不高,增長空間較大。
最近看bts.blz.zil.storj較多,有沒有同感的,抱一下取暖。
自從比特幣從一文不值,漲到了最高價兩萬多美金,幾年的時間翻了幾百萬倍。有少部分的人靠著這個機遇,一下子從一個窮屌絲逆襲為億萬富豪造成了極大的財富效應。慢慢的非常多的人從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傳銷轉變為認同比特幣的價值。因為虛擬貨幣真正開始火熱的時候是2017年,據各方統計,2018年虛擬貨幣將更加火熱,那麼2018年我們應當投資哪些幣呢?以下細細說:
第一:比特幣,因為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的代表,從剛開始大家認為,它是一種傳銷開始,歷經波折還不死,而且還慢慢的壯大,自然具有時代不可阻擋的價值趨勢。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的人給他講比特幣,他是肯定聽說過的。這部分人如果來投資虛擬貨幣,他找肯定熟悉的投會選擇比特幣,會對比特幣的價格產生支撐作用。
第二:以太坊。以太坊就相當於電腦的操作系統,現在各種各樣的山寨幣都是基於以太坊開發的。就是類似於我們造房子,我們需要鋼筋水泥,沙子,我們不可能自己去造鋼筋去造水泥,以太坊就是把鋼筋水泥給我們造好組成模塊,開發各種幣就是把這些模塊利用起來造出自己的幣,因而以太坊有巨大的利用價值。
第三,各種平台幣,類似火幣的HT,OKEx的OKB。這些平台本來已經做得非常強大,無論在技術上還是資金上都有非常強大的背景,他們發行的幣也有非常多的應用場景。目前非常多的空氣幣無資金,無技術,沒有應用場景也漲得很不錯,那麼這些真正有價值支撐的,自然會有更大的前途。
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想回答!目前看到各種類似回答里各種誘惑性傳銷幣橫行,有的分級誘惑用戶買礦機,甚至還有幣種喊出只漲不跌的口號。我下載幾個研究了一下,如雲貓、流量魔盒、THETE等等,稍微有點 財經 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這些幣就是明明白白的傳銷幣,當利益最大化以後必定圈錢跑路,風險極大,希望大家一定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謹慎、謹慎、再謹慎!參與了也請快進快出,投資這些幣就如火中取栗,一不小心就血本無歸。前兩天,玩家網已經突然無原因關停,好多用戶投資在裡面的錢也無從取回。前車之鑒,後車之師,大家謹記!
如果確實要投資幣圈,那麼必須投資正規平台的主流幣種。 主流幣種受資金關注度大,起伏相對較穩,發展前景可以預見,從目前基本面來看,利空已經被消化的差不多了,從技術面看,第四浪下跌也已經到底,技術上反彈要求也比較強烈。所以建議等恰當時機,已經可以入手。建議關注以下兩個幣種:
1.比特幣。 主流幣種的老大,漲跌的龍頭,應用前景也較好,目前有反彈需要,可以入手。
2.ETC。 幣種目前價格較低,潛力巨大,一旦比特幣上漲,此幣上漲幅度應該比較可觀,抗風險性高的散戶可以投資。
在投資平台上,建議選擇正規的投資平台。目前也推薦兩個平台:
1.火幣網。 這是很早就成立的幣圈交易平台,用戶較多,系統穩定,目前只支持幣幣交易,新玩家入手簡單。
2.OKEx比特幣。 同樣正規穩定,數據更新快,可以幣幣交易,也可以法幣交易。新手操作簡單,適合學習。
大漠胡楊,只發良心干貨!謝謝大家支持!
虛擬貨幣現在市場上的種類很多,魚目混雜嗯,要清晰的辨析清楚才能購買,切,不可隨意購買,以防被人割走韭菜。當前比較正規的,上公鏈的能夠在非小號咋能查到的?有自己的交易所的不多比如像比特幣,以太坊這之類的還有最近比較流行的poc都值得大家去買一買,但是一定要懂得分析好市場行情哦
2018年是虛擬貨幣的爆發年,在比特幣的帶領下,越來越多的貨幣開始起來,我覺得潛力大值得投資的是比特元。
為什麼說是比特元?因為它擁有中國第一個區塊鏈發明專利,眾所周知,擁有專利的東西是非常牛的,比特元就是如此。
比特元以前不叫比特元叫做馬幣,歸零了好幾年,2017又重新出山了,改名比特元。剛下架的時候我記得在0.4左右。多年後剛上交易所的那一天一下子拉的十幾倍。
講講為什麼覺得他潛力大,還能漲,首先關注這個幣的目前不是很多人,但是在技術上很出色,下線的這幾年,他們團隊老大應該就沒閑著,各種跑公關等等,也是首個在國內有虛擬貨幣相關專利證書的人。而且和原鏈(ycc)知道這個的也不多。目前中國政策有松動,他們背後項目方也不想錯過這個大牛,畢竟是有世界五百強合作背景的幣種,理應更加受到關注。
個人覺得以太坊現在掉價可以入手,以太坊推出了好幾款區塊鏈 游戲 ,比如以太馬,以太妖怪,這些 游戲 比較看臉,碰見官方活動低價搶到一匹馬,開出創世屬性的馬後,那價值就太高了,還有就是 游戲 中如果生出了屬性很好的掘金馬,那挖以太幣的的速度可是比礦機更高,而且還不費電,還有就是網易的黑鑽也可以入手,網路萊茨狗我不看好,畢竟刷的人太多了,小米加密兔太難搶,公信寶gxs升值空間也很大,總之,入手以太坊還是比較穩的
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很多,有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無限幣、狗狗幣、元寶幣等,還有很多名目繁多的山寨幣,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目前在一些幣幣交易平台上,基本就是比特幣,萊特幣,和以太幣。
以本人多年對虛擬貨幣的研究,認為只有比特幣、萊特幣和以太幣值得購買,其它的虛擬貨幣就不要買了,因為根本就控制不了發行量。
購買虛擬貨幣,一定要有抗壓能力和隨時歸零的心態。因為每一種虛擬貨幣都有一分不值的可能,所以炒幣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肆』 挖「比特幣」等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或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或 集資詐騙罪 。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伍』 虛擬幣達世幣下線後原有的幣子怎麼辦
下線以後只有存放在錢包里或者充值到其它支持其交易的平台進行交易。
達世幣原名暗黑幣,擁有比比特幣更高匿名度,且擁有特殊「刺激存貨量「來達成前期旺盛需求的新型虛擬貨幣。擁有極高的投資價值。暗黑幣具有一種特色功能,在這種功能保護下,用戶的任何一筆交易都會自動與另外兩位用戶的交易混合在一起,想窺探某筆交易流向的人將無法辨析這樣的數據。暗黑幣滿足了一些投資者對絕對隱私的需求。此前,比特幣也因為具有匿名性而被廣泛運用於洗錢和違禁物品交易,但這一虛擬貨幣其實只是「偽匿名」,比特幣的交易仍可以追本溯源到交易者本身。
暗黑幣曾在國內曾經被傳銷組織所利用。2015年6月,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聯合徐州市泉山區公安分局成功偵破一起出售虛擬貨幣「暗黑幣」組織傳銷案,涉案金額1000餘萬元。目前,該組織傳銷骨幹白某某已被紅山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經偵查發現,該傳銷組織在美國租用網站伺服器,在香港和深圳租用辦公樓成立虛擬交易公司,誇大實力虛假包裝,藉助媒體報道傳播自己設立的虛假「暗黑幣」官網博取群眾信任,利用「暗黑幣」各項特點均優於比特幣的說詞來鼓動人們進行投資,通過後台操盤控制走勢,鼓吹「天天睡大覺就能賺錢」,誘騙更多的人加入該組織。該傳銷組織建立虛構「暗黑幣」中文官網,並模擬真正「暗黑幣」挖礦設備開發、虛擬貨幣交易、在線開發與運營、全球兌換虛擬貨幣等項目,以拉人頭投資的方式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經初步調查,該傳銷組織在赤峰等地發展會員2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