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1)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談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
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⑵ 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什麼
中國唯一合法虛擬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人民幣。
重點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數字人民幣是中國唯一合法的虛擬貨幣,但市場上仍存在其他類型的數字貨幣。這些數字貨幣並非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也不具備法定貨幣的地位。因此,在投資和交易數字貨幣時,用戶需要謹慎選擇,並充分了解相關風險。
⑶ 國家認可的虛擬電子貨幣有哪些
在國家層面,官方明確表示不承認任何虛擬貨幣的貨幣屬性。中國人民銀行曾發布相關文件,強調虛擬貨幣不能作為法定貨幣流通使用,只能被視為投資品,相關的投資風險由個人承擔。
從政策角度來看,國家對虛擬貨幣持有謹慎態度,認為它們缺乏必要的金融監管和保障機制。因此,虛擬貨幣在國家的官方認可中處於一種邊緣化的位置。這也意味著,雖然虛擬貨幣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交易和投資,但它們並不能完全替代法定貨幣在經濟生活中的功能。
鑒於此,對於虛擬貨幣的投資者而言,了解其局限性和潛在風險顯得尤為重要。在進行相關投資之前,投資者應當充分評估自身的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並謹慎選擇投資渠道,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國家不認可虛擬貨幣作為貨幣流通,但隨著技術的發展和市場需求的變化,虛擬貨幣領域仍然存在一些新興項目和平台,它們通過提供不同的服務和功能,試圖滿足市場對於新型金融工具的需求。盡管如此,投資者在參與這些新興項目時仍需保持高度警惕,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此外,各國對於虛擬貨幣的態度也在不斷演變。盡管中國官方明確禁止虛擬貨幣作為貨幣流通,其他國家如日本、韓國等則採取更為寬松的監管政策,允許虛擬貨幣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交易。這種差異化的監管環境,使得虛擬貨幣市場呈現出復雜多變的態勢。
⑷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央行直接發行或授權商業機構發行的數字化貨幣,是一種電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機構的現金替代品或補充品。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過現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的可能性和實現央行對特殊群體的直接援助。
拓展資料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
⑸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
加密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在2013年年底釋出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活力幣這些都是數字貨幣,在國內都是合法存在的。
MGC算不上是合法的,模式就存在非常大的問題,這類跑路的幣種多如牛毛。數字貨幣在國內處於一個灰色地帶,相關的法律監管是欠缺的,不完善的。國內對數字貨幣的唯一官方定義是央行對比特幣的定義,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在國內只要不利用數字貨幣做違法的事情就是合法的,比特幣、瑞泰幣、微盟幣、萊特幣、狗狗幣這些誒正常的數字貨幣也是經常被不發份子利用的。
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執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
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的優勢在於,不僅能節省發行、流通帶來的成本,還能提高交易或投資的效率,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保證了金融政策的連貫性和貨幣政策的完整性,對貨幣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雖然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式目前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紙幣已被一些專業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貨幣」,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由於中國人口太多、體量太大,發行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依然沒有確定。
但是,國內的普銀集團卻率先推出了茶本位數字貨幣普銀。
具體時間沒有確定,但3年前就已經開始關注。
人民銀行在3年多以前就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的研討會,隨後成立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最近的動作是和業界共同組織分散式研發,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
央行用的研發的名字是DCEP,實際是電子支付,支付的東西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數字貨幣也有貨幣屬性。研究數字貨幣不是說讓貨幣實現某種技術方案的應用,本質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時也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
以比特幣、維基鏈、以太坊的數字貨幣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區塊鏈尤其受追捧。
還沒有研發出來呢,所以,現在買不到
任何新型專案都是走在法律前沿,DGC是網際網路專案,我國是網際網路公約國,只要不參與黃,毒,賭,不危害人民利益,國家是不限制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DGC不屬於任何國家,它產生於網際網路。
央行沒有推出數字貨幣,跟談不上PPP全民合夥人模式。這很明顯是在進行虛假宣傳,是一個傳銷騙局,這個專案和之前的MMM互助金融社群差不多。
建議原理這個專案,也可以去報警。如果不懂數字貨幣最好不要去玩,如果對數字貨幣感興趣可以去關注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
3月9日訊息 在今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 回答「中國央行如何對待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問題時表示,中國應當慎重發展數字貨幣,研發數字貨幣要經過充分測試,區域性測試,可靠後再進行推廣。他還表明,我國目前不接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也不認可相關服務。
央行官網發文稱,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北京召開,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戰略目標,做好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數字貨幣的多場景應用,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⑹ 央行要如何整頓清理各類虛擬貨幣
3月28日,央行召開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指出,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扎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從嚴加強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人民幣質量管控,開展大額現金管理,依法合規構建現金清分企業監管體系,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著力構建「五位一體」的反假貨幣工作機制。
從全球數字貨幣監管實踐來看,中國採取了較為嚴格的監管方式,但不意味著中國可在全球金融創新浪潮中置身事外。未來,中國應積極參與數字貨幣的全球治理,提升中國在數字貨幣發展及監管規則制定等方面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⑺ 國家對虛擬電子貨幣有沒有完善的法律
目前,中國對虛擬貨幣尚無完善的法律監管體系。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將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買賣,明確否認其貨幣屬性,並禁止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業務。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曾將比特幣比作可交易的資產,與郵票類似。
放眼全球,大多數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態度也相對保守和謹慎。部分國家將其視為資產,而另一些則將其視為貨幣。例如,在美國,各州對虛擬貨幣的態度不盡相同。紐約州要求與比特幣相關的公司開展業務前需申請牌照,而加州則承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合法性,運營主體需進行合法注冊登記。福源幣即是加州合法注冊登記的一個例子。
面對虛擬貨幣的復雜性與廣泛使用,各國監管機構都在積極探索合適的監管框架。中國、美國等國家的監管政策各有側重,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防範金融風險的同時,也為創新留有空間。隨著技術的發展和市場的變化,未來虛擬貨幣領域的法律監管體系將更加完善。
目前,全球范圍內,各國對虛擬貨幣的態度存在差異。一些國家將其定義為資產,而另一些則將其視為貨幣。例如,美國各州對待虛擬貨幣的態度有所不同,紐約州要求相關公司開展業務需申請牌照,而加州則承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合法性,運營主體需進行合法注冊登記。福源幣即是加州合法注冊登記的一個實例。
面對虛擬貨幣的挑戰,各國都在努力構建合適的監管框架。中國的監管政策主要集中在2013年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上,而美國則根據不同州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未來,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市場的變化,虛擬貨幣領域的法律監管將更加完善,以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防範金融風險。
⑻ 央行數字貨幣與雷達幣有關系嗎
答:您好,沒有關系。中國政府出台的數字貨幣是合法的,是中國政府認可的,可流通似數字貨幣,而雷達幣政府是不認可的,不能流通的。央行數字貨幣只是人民幣的數字化,數量不確定,而雷達幣是完全去中心的虛擬貨幣,是恆量發行的固定數量10億枚,雷達幣不僅僅是一種貨幣,更是一個實現全球貨幣自由流通的支付工具。
一、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⑼ 中國比特幣第一人是誰
中國比特幣第一人是李笑來。據了解,李笑來很早就意識到了這種貨幣的發展潛力,手中的比特幣數量在2015年時就已經達到10萬個。
李笑來簡介
李笑來參與發幣或者"明確站台"發幣的項目進行統計,數量多達數十個,這些代幣也大多上了李笑來自己掌握的交易所。
2018年7月4日,一段時長50分鍾的談話錄音瘋傳,主角正是李笑來,他在錄音里大談自己利用網紅身份和概念炒作"割韭菜"的經驗。
2021年1月22日,李笑來創立的知識商城"一塊聽聽"對外發錶停運聲明,正式終止對用戶的服務 。
據了解,李笑來原本是一名老師,在機緣巧合之下了解到了比特幣這樣一種虛擬貨幣,並且意識到了這種貨幣的發展潛力,因此開始大量購買。李笑來購買比特幣時,比特幣的市場價相對較低,2015年時李笑來手中的比特幣數量就已經達到10萬個。
按照比特幣2014年的價格以及2017年歷史最高價來計算,手握10萬比特幣的李笑來,在這短短三年間就能賺到大約19.341億美元,摺合人民幣可達135.3億元。
不過虛擬貨幣的價值也極其不穩定,隨時在變化。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曾解釋,包括所謂「穩定幣」、比特幣等私人貨幣,本身已經成為投機性工具,存在威脅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潛在的風險。
比特幣簡介
在最開始比特幣是一種互聯網數字貨幣。它的特性是分散、密名、只有在數據全球應用,不屬於一切我國和金融企業,而且不會受到地區的限定,能夠當今世界的任何地方換取它。
從比特幣的實質談起,比特幣的實質實際上便是一堆繁雜優化演算法所轉化成的特解。特解就是指方程能夠獲得無盡個(實際上比特幣是比較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除方程組而且是唯一的。
很多朝向高新科技游戲玩家的網址,早已逐漸接納比特幣買賣。包含Mtgox,BTCChina這類的網址,及其淘寶網一些店鋪,乃至能接納比特幣兌換美元、英鎊等服務項目。不容置疑,比特幣早已變成真實的商品流通貸幣,並非騰訊官方Q幣那般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作為虛擬資產,存在監管風險。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資產,又具有匿名流通交易性和中心化等特點,使得監管層很難起到監管作用,容易使得不法分子利用比特幣洗錢。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但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此外,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北京時間2013年12月5日央行網站消息,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