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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的搬运

发布时间:2023-11-17 21:05:25

1. 虚拟货币是真正的货币吗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其交换操作就像某些环境下的货币媒介,但没有真正货币的所有属性,官方将其定义为既不是由央行或公共机构颁发的,也不一定与法定货币价值的数字表示相连。但自然人和法人接受的一种支付和可转移、存储或电子交易方式,总之不是货币,但在某些情况下,很多人认可并愿意使用,比如腾讯Q货币、比特币等。
拓展资料
常见种类
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网络币、盛大元宝等。
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2. 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

1、价值不同:数字货币是具有实际价值的、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实际价值、不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
2、应用形式不同:数字货币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虚拟货币只能存在于特定虚拟环境中流通,如:Q币购买QQ秀。
3、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拓展资料:
基本含义
关于货币的本质,学术界仍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专业术语为通货,主指“流通中的货币”。传统上,货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
2.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
3.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
4.购买力的暂栖处;
5.无需支付利息,作为公众净财富的流动资产;
6.与国民收入相关最大的流动性资产等等。
实际上,上述6条都属于货币的职能定义。
最新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种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证伪和逻辑论证,解释所有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为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
货币本质的逻辑推理和证明:
当市场处于物物交换阶段时,交换能否发生取决于交换双方的供给与需求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并不总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双方,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

3. 数字人民币重磅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的发布,数字人民币已面向显示,走向实现世界。至于“数字人民币与纸币、电子钱包”到底是什么关系?有着什么不同?怎么使用流通?如何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数字人民币

引言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国家做信用背书,有偿还能力的法定货币。当然这里说的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者货币当局紧密跟踪金融 科技 发展成果,积极 探索 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法定数字货币正从理论走向实现。

在2005年支付宝就推出“全额赔付”支付,提出“你敢用,我敢赔”承诺,在2008年发布移动电子商务战略,推出手机支付业务,支持水、电、煤、通讯等缴费。2013年财付通与微信合作推出微信支付,2014年滴滴打车接入微信支付,3天突破10万单,2014年移动支付盛行开来。也就在这时人民银行开始筹备法定数字人民币的研究小组,2016年数字货币研究院,完成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17年国务院批准法定数字人民币研发试验,目前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在深圳、苏州、成都、雄安新区启动试点,并且在2020年增加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6个试点。


运营机构

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1年7月16日,招商银行加入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构成了7大运营机构,未来应该还会增加其他银行授权运营。

数字人民币与纸币、电子钱包、比特币的差异

根据“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此文统称白皮书)披露的信息中,数字人民币与纸币、硬币长期共存,也就是说纸币和数字人民币构成了未来两大体系的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共同统计、协同分析、统筹管理。那么为什么要这样呢?跟我们日常接触的支付宝钱包、微信钱包和比特币有哪些差异呢?

首先数字人民币和纸币、硬币才是真正法定的货币,用来衡量商品的价值和可流通的货币,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人民等同于纸币,不同之处在于在市场流通的方式、形态上的差异(数字人民币电子化、数字化存在形态、纸币、硬币是实物的存在形态)。

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钱包我们目前移动支付中经常使用,比如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都有一个账户钱包。电子钱包不生产货币,它们是货币的搬运工,搬运你银行卡里面的资金,未来还可以搬运数字人民币。而银行卡资金只是你账户的存款的数字体现,钱在银行里,不在你的手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钱包的余额也只是在期账户上体现你银行资金中的部分资金。

比特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虚拟货币还有类似Q币、 游戏 币都是非货币性质的资产,由私人发行,不具备法尝性和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一般是私人发行,仅限于商业公司内部的相关服务使用,比特币大火的原因是商业的炒作,为了割韭菜。

Q币

其次还有一个重要的差异为,数字货币、纸币的流通不会产生计付利息,但是虚拟货币或者电子钱包服务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平时个人的交易金额小,不一定都会涉及,在对公支付或者提现超过一定限额就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未来数字人民币也有在线支付的功能, 数字人民币“碰一碰”离线支付更加人性化支付。

碰一碰支付

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

白皮书指出,数字人民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重视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但是同时大额交易也满足监控违法交易等。

数字人民币也有防范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逃税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交易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要求。

数字人民币体系会采集交易的信息,但是信息少于传统电子支付模式,同时不会提供第三方或者其他机构使用。

数字人民币信息系统及存储设备等通过专人管理,业务隔离,分机授权,岗位制衡,内部审计等制度安排,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管理。

4. 虚拟货币有哪些比较知名的有哪些

一则“虚拟货币有哪些?比较知名的有哪些?”的问题,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我来说下我的看法。虚拟货币有哪些?比较知名的有哪些?虚拟货币有ZEN、REN、SUSHI、DYDX、ETH、BTC、SHIB、DOGE等。其中比较知名的有SHIB、DOGE、ETH、BTC等,其中的BTC也就是我们所知道的比特币。虚拟货币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首先虚拟货币并没有得到国家的承认,而且虚拟货币是没有设置上下涨跌幅限制的,太容易暴涨暴跌很有可能让人在一夜之间直接爆仓。在这里我还是比较推荐我们的A股大市场的,毕竟A股是由国内的一些上市公司所组成的,是比较具有投资价值的。

一.虚拟货币有哪些

常见的虚拟货币有ZEN、REN、SUSHI、DYDX、ETH、BTC、SHIB、DOGE等,其中比较知名的有DOGE、SHIB、ETH、BTC等,而在这四个中人们分别把他们称为狗狗币、柴犬比、以太坊和比特币。

大家看完,记得点赞,加关注,收藏哦。

5.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性质不同、发行方不同、流通方式不同

区别一:性质不同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现特指网络虚拟经济中的货币。

区别二:发行方不同

数字货币的发行方是央行,而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则不是央行。

区别三:流通方式不同

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流通;而虚拟货币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

(5)虚拟货币的搬运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的特点:

1、交易成本低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相较于向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高额手续费的跨境支付。

2、交易速度快

数字货币所采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机构来处理数据,交易处理速度更快捷。

3、高度匿名性

除了实物形式的货币能够实现无中介参与的点对点交易外,数字货币相比于其它电子支付方式的优势之一就在于支持远程的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交易双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而无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够保护交易者的隐私。

但同时也给网络犯罪创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钱和其它犯罪活动等所利用

6. 火牛视频的火钻有什么用

火牛视频的火钻能够兑换成人民币,可以提现。

每天给别人的视频打赏,可以赚大量火钻。打赏就是点赞的意思。系统每天都会赠送10次打赏次数(每天上午10点后赠送),用完后每看5分钟视频会增加1次打赏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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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虚拟货币的搬运扩展阅读

平台收入分红 火牛视频提出的“人人是股东,天天领分红”是打造火牛整体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将平台和用户的利益紧紧的绑定在一起,让每一个火牛视频用户都可以真实的享受到平台的收益,也能行使权力,是未来通证经济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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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牛视频的关键一点是运用区块链通证的理念,在软件内部运营到了一个FB币,对于普通参与者持有FB意义重大,目前比较有效的推广方式有邀请别人(可以得到10FB),也可以购买火票通过打赏获得FB。另外开通直播是最为有效的获得FB手段。

7.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刑事风险(转载)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名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及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明确指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笔者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组织者存在巨大的刑事风险。

一、《通知》对虚拟货币法律地位和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交易的媒介,其本身并无价值。之所以被人们普遍接受是货币所代表的财富,而这种直接对应关系,是因为有政府的信用担保。而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并不是主权国家的政府,也没有国家信用的担保,不具有财富载体的法律地位。

(一)明确了虚拟货币的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对相关行为的定性。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或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买卖,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相关交易活动,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这里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对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的打击力度

虚拟货币的发行,没有政府的信用担保,容易成为财富掠夺的工具;虚拟货币的炒作,容易被操纵,造成广大“投资者”巨大损失,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通过交易可以随意漂白资金的原始来来源,达到洗钱的目的,助长相关犯罪活动。

从国家层面上看,虚拟货币的热炒,已经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人民群众的财富安全和 社会 稳定,必然会遭受全链条行政干预和刑事打击。

(一)在原始取得环节,严厉打击“挖矿

2021年9月,11部门联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发改运行〔2021〕1283号《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要从所属企业、规模、算力、耗电量等基础数据,梳理排查存量项目与在建新增项目。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从电力供应,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角度,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二)交易与兑换环节,严格禁止,依法取缔

1.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严禁制作、发布和代言虚拟货币的相关广告

2.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禁止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

3.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三)涉及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刑事风险

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可见,随着虚拟货币的热炒,不断积累着金融安全风险, 社会 稳定风险和 社会 财富的风险,对相关行为的刑事打击已经在路上,刑事风险陡然上升。

三、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业务可能涉嫌的罪名

涉及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中容易涉及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对象。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投资经营虚拟币的名义,拉人头,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虚拟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二) 集资诈骗罪,在虚拟币业务中,虚构挖矿,或者组建平台等活动,吸收不特定的人的资金后,肆意挥霍,导致资金不能返还,或者携款逃避,或者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数额达到10万元的,则构成犯罪

(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投资“挖矿”为由,或者组建虚拟币交易平台等,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宣传,许诺一定期限内,获得固定收益的,如果吸收的金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就会构成犯罪。

(四) 诈骗罪,以推销某虚拟币的投资套餐为由,或者利用非法设立的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平台,通过控制交易活动,虚构行情,修改交易数据和交易价格,直接进行“割韭菜”

五)非法经营罪,通常是方式有。组建虚拟货币的交易盘,或者作为国外虚拟货币交易盘的代理,以期货交易的方式,组织投资者进行买涨买跌的交易活动,收取手续费。

(六)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 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买卖虚拟货币进行形式转换的行为。

目前,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虽然我国监管机关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交易所,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新手段。

(七)开设赌场罪,主要集中于为赌场提供人民币与虚拟币的兑换环节,根据刑法的共犯理论,而涉嫌开设赌场罪。通常是行为人明知某 游戏 平台为网络赌博平台的情况下,仍向平台申请做虚拟 游戏 币兑换代理商,为网络赌博人员提供买卖虚拟币及资金结算服务。

网络虚拟货币虽不能完全等同于货币等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在特定的场合下,行为人可以通过对虚拟货币的占有实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虚拟货币为对象的诈骗行为,同样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具有相当的 社会 危害性,也应当作为犯罪予以惩处

虚拟币受法律保护吗虚拟币盗骗算不算犯罪

第一,虚拟币,比如 比特币 等,或者一些 游戏 、网络货币,如QB,某 游戏 金币等都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只要个人合法取得,就受到保护
第二,国家所禁止的交易,特指在国内禁止炒作、交易该虚拟币。但是禁止交易不代表该虚拟币本身违法或者没有价值


举个例子:例如比特币,我国拒绝承认任何区域链块币,也禁止交易和服务,但是这不代表比特币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在国际交易体系中,比特币在部分地区是获得认可的,而且也有对应的价值尺度
当他人盗窃比特币或者骗取比特币时,国家依然会按照盗窃罪或者诈骗罪论处,金额需要核定。
目前我国禁止的是虚拟币的交易、定价等,但不是禁止虚拟币本身的价值和持有,只要该币不被定义为非法,那么就是合法的
同理, 游戏 货币同样被认定为合法财产,只是国家禁止其交易而已,而不影响因对虚拟货币侵害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虚拟货币 交易平台上线交易的虚拟币种涉嫌传销是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以及传销等相关刑事犯罪。
(1)目前没有法规对交易平台进行规范,但是交易平台也应尽到审核义务,例如,在上线交易各种网络虚拟货币时,应审核该币是否为基于 区块链 技术的网络虚拟货币。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线交易的币种涉嫌传销,但为了收取提成,还为该币种提供交易服务,推动其发展,一旦该币种被认定构成传销,交易平台或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同时,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账户上存储了客户大量资金,但是,各家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机构并无获批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这使得交易机构面临非法集资的潜在风险。
2017 版《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 ( 以下简称《指南》 ) ,列举了虚拟货币和传销货币的几种区别:
(1)从发行方式上看,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是 去中心 化的发行方式;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
(2)从交易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由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3)从实现方式上看,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其本质跟 Q 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一、虚拟货币平台涉嫌诈骗的行为通常出现在两个环节,一是发币环节,二是交易环节。

其一 在发币端,应审查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是否具有真实的价值属性。

一般而言,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数字资产,鉴别其是否具有价值真实性的关键在于虚拟货币是否具有去中心化的流动性,即虚拟货币的存在以及流动是否依赖于中心化的平台本身。

如果是基于以太坊、波场等主流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虚拟货币,其本身是具有去中心化特征的,这类虚拟货币在上链后可以和所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币币交易;如果平台发行的所谓虚拟货币并不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虚拟货币本身可能只是一行程序代码,且虚拟货币无法脱离平台进行流动,则这类虚拟货币只能称之为“平台币”或“空气币”,在平台服务器关闭后,这类虚拟货币也将随之消亡。

实务中,如果平台发行的是没有任何实体价值或服务支撑的,且并非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虚拟货币,那么可能会因为提供了不具有真实价值的商品或服务而被认定为采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进而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其二,在交易端,应审查平台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具有操纵、控制虚拟币价格的行为。

虚拟货币的交易应当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其价格的涨跌完全由市场决定。如果人为干预甚至完全控制虚拟币的价格,则市场定价机制完全失去意义。实践中,平台操纵、控制价格也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平台方通过技术人员修改后台参数,设定交易价格的上限和下线,即以划定价格交易区间的方式控制币价的涨跌幅。

第二种情况,平台方通过技术人员修改后台数据,直接修改虚拟币价格,完全掌控虚拟币价格的上涨与下跌。

笔者认为,两种情况都存在操纵、控制币价的因素,但在定性上应当加以区分。第一种情况下,平台并没有直接控制虚拟币的价格,只是仿照股票交易市场的涨跌幅机制,为虚拟币价格设定了涨跌幅。从主观方面考量,平台要求技术人员这样做的目的,通常是为了维护币价的稳定,防止由于非理性的投机行为导致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进而导致平台崩盘。这种情况下,平台方控制币价涨跌幅的行为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是为了维持平台运营的稳定性,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而第二种情况则不同,平台直接控制虚拟币价格的行为,导致了市场博弈行为对价格涨跌影响的完全失效,虚拟币完全由平台定价。如果平台方滥用这一技术手段,可能导致平台通过“先拉盘、后砸盘”的操作方式,造成表面上投资者因市场“熔断”而大面积亏损的假象,事实却是平台实控人非法占有了这部分“亏损”。这种情况下,平台方要求技术人员操纵价格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可能认定为诈骗罪的。

一般而言,平台实控人发币及经营平台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平台的持续经营,则其取得的资金应当是大部分用于平台的持续运营,少部分按照既定规则用于分红。因此,“经营性”用途应认定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一观点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中:“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因此,“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常不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资金为平台实控人直接占有后,并没有投入平台运营或只有少量资金用于运营,绝大部分被实控人用于挥霍、奢侈性消费或为了实现资金占有而进行了非法转移,则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资金用途、去向的审查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如果是大部分用于经营,存在小部分奢侈性消费的情况,也不应以偏概全地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

综上所述,技术人员由于参与到了虚拟货币平台从发币到交易再到收益分配的多个环节,其客观行为、主观故意均会对案件是否构成诈骗的定性产生影响。辩护人应当从技术服务的多个角度切入,结合案件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案件整体上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案件不构成诈骗罪,则应当审查案件整体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或非法经营罪,审查技术人员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其他犯罪。

8. 火牛视频的火钻FB》后面点击,有个转入和转出,如何转出,如何转入

火牛视频操作技巧
能赚钱的短视频平台不用我再说了,实在是多如牛毛,而今天准备跟大家分享这么一款号称将油管、抖音、区块链结合在一起的短视频平台——火牛视频!

1、平台特点 现在市面的短视频平台那么多,最后能赢过抖音、快手的也没见有几个。但是一个新出的短视频平台想要推广获得更多的流量就必然会投入一笔初始资金来引流和扶持平台上的内容生产者。虽然不能确保这个平台能一定做下去,但对我们来说,就算是一个刚接触网赚的新手,我们也可以通过搬运的方法从这些短视频平台上捞得第一笔金。 那火牛短视频这个平台放出这么多的噱头对我们来说是不是毫无价值呢? 当然不是。在区块链领域中有一个叫“去中心化”的概念,这个概念反应在火牛短视频的社区公约里就成了这么一段话:“火牛视频社区用户完全自治,无官方管理、审核,完全通过用户的行为和社区的标准进行维护。” 当然,现在不可能存在一个完全没有监管的平台。但我们可以从这个概念中感受到这个平台的审核比起一些老平台来说会更加宽松。并且因为有区块链这个概念的加入,用户在这个平台上的包括观看、点赞、评论这些用户行为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而已,这些行为可以直接给视频主们增加收入。 2、获取软件 火牛视频这个平台现在已经在安卓应用商店上线,但是在IOS端的用户暂时还不能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找到它,只能通过扫码进行下载。大家可以扫下面二维码下载注册

火牛视频APP下载: 火牛视频,用镜头记录美好生活;我的邀请码: 809834, 点击马上下载:http://www.zmnokb.cn/static/firebull/share-download.html?roomId=809834

不过苹果手机通过扫码下载的APP会遇见如上图一样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其实异常简单。

IOS的用户首先进入设置界面,接着点击通用,然后找到“设备管理”这个选项。

在这个选项里我们选择信任这个APP以后就可以在苹果手机上使用这个产品了。

在登录这个界面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始注册火牛视频的账号。

在火牛视频上注册会需要一个新人邀请码,这是因为平台自带一个拉新的政策。这里给大家准备了一个邀请码,大家可以填写 : 809834

在短视频的主页面我们可以看到,火牛视频会通过“点赞”这个功能直接给视频主提供一个收益渠道。用户可以通过给短视频点赞然后直接打赏给视频主10个虚拟货币。 不过这个打赏会不同于其他自媒体平台的打赏,因为这个打赏行为中所支出的虚拟货币全部是由平台提供的,而不是用户充值购买以后获得的虚拟货币。这就等于这个平台的内容生产者直接拿到平台收入的粉红,而不是等着用户自己掏钱。正是因为用户可以免费的进行一种打赏行为,那只要视频能够吸引用户的注意力,那我们就有很大的机会获取收益。 3、用户收益 因为是一个跟区块链有关的短视频平台,火牛短视频也加入挖矿这一个功能。
在这个平台上,每个用户都可以通过APP自行挖矿来获得平台提供的虚拟货币。并且通过上图我们也可以看出,只要我们去对视频进行观看、打赏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平台虚拟币。 这是新平台的福利期政策,相当于平台拿出资金不仅鼓励内容生产者在平台上进行内容创作,还鼓励用户在平台上进行“用户行为”。在这种双重刺激下,内容生产者与用户都可以为平台引导更多的流量。 也正是这种福利政策,我们不管是新人还是老手都有了获取收益的双重手段。 如果我们是以用户身份来操作这个平台,那能获得虚拟币的手段只有两种: 一是进行用户行为及观看、分享、打赏视频。 在上图我们可以看到,打赏功能处有10个小火牛一样的标识。用户通过点击打赏就会消耗一个小火牛,每消耗一个小火牛就会增加出产虚拟币的几率。 当我们10个小火牛都消耗完以后,我们每看视频5分钟就会得到1个小火牛。以此来鼓励用户观看与打赏。 火牛视频APP下载: 火牛视频,用镜头记录美好生活;我的邀请码: 809834,击马上下载:http://www.zmnokb.cn/static/firebull/share-download.html?roomId=809834

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拉新来获得平台奖励的虚拟币。 因为平台正处在一个初始期需要大量的流量支持,所以平台对拉新上的支持也会比较多。每拉一个好友就会得到平台提供的80虚拟币,并且新用户注册的时候必须填写邀请码。

大家可以填写 : 809834
而火牛视频上的虚拟币要提现我们需要使用以太坊钱包。虽然过程会比较复杂,但有以太坊这个信任背书以后,这对用户来说是一种提现保障。 不过这个币种暂时还没有上线,暂时还不能直接兑换成RMB。 4、分红收益

相比于还不能直接与RMB对接的平台虚拟币,我还是更推荐大家直接成为内容生产者来获取收益。 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平台会先计算我们短视频当日所获得的虚拟币,然后平台会拿出当日80%的收益,并按照我们获得虚拟币的比例给我们进行分红。 而这个分红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分红到我们的账户上,并且是按日来进行结算。那比起拉新收割虚拟币,还是搬砖获得分红收益的操作更加轻松。
在这种新平台上我们能自己原创内容肯定是最好的。如果我们没法自己创造内容,那我们就可以借助这样的科技手段,在其他短视频平台上找到能够吸引大量用户观看的内容,然后将这些内容再搬运到火牛这个平台上。 如果我们想避免搬运内容的同质化,那已经开始操作YOUTUBE搬砖项目的用户可以直接将自己准备好的视频放在这个平台上。 当然,如果有的朋友靠着自己手上的羊毛流量操作前面提到的拉新项目,那我们还可以引导这一批流量为我们自己的视频进行用户操作,以此来增加我们的分红收入。 不过,无论是拉新还是靠流量来为我们的视频提高分红我们都要尽量不要使用科技工具来解码和刷量。因为新平台给出的福利都比较高,如果我们用科技工具进行批量操作,很容易因为收益过高而受到平台的监控,一旦被查出使用了作弊手段,那我们就会被平台封禁。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值得我们去操作的项目,虽然我们不能确保这个平台能一直发展下去,但我们只要操作得当也可以抢在平台几个月的福利期里赚上一笔不错的收益。

9. 虚拟币搬砖一小时能赚多少钱

收益无上限
既能玩游戏,又能在玩游戏的时候赚钱,恐怕是很多游戏宅男的梦想。随着游戏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普通人靠打游戏找到了自己的生财之道。
就像360的老板周鸿祎说:"所有做互联网的,没有不喜欢做游戏的,因为它有毒品的暴利,却没毒品的风险"。
我接触过靠代打游戏来赚零花钱的高端玩家;也见过闲来没事帮人挂机谋利的学生;还有些人,整合了游戏存档和下载资源,在二手交易平台做起买卖。
撇去所谓的赚大钱论调,人们多少还是能靠打游戏赚到一份额外收入的。
目前围绕游戏挣钱的套路大概可分为:1.游戏陪玩、2.游戏代练、3.直播解说、4.电竞选手、5.游戏搬砖/游戏工作室。
其中发展最为长久的、最容易让玩家们接受的一种方式的就是“游戏搬砖工作室”。

10. 每种数字货币是不是都有各自的钱包能不能把货币放在一个钱包里

当然可以,用过饭付、Qbao Network、SemePay、paytend等几款多币种钱包。
就个人使用体验推荐SemePay,手机号和身份证就可以注册使用,不像其他的还必须提供护照、住址证明。它不仅是具有社交功能的去中心化多功能跨链数字货币钱包,还可以在线直接申请美国MasterCard信用卡,虚拟卡不需要审核的就可以直接使用了。支持20多种主流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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