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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代币合同终止

发布时间:2025-06-28 22:34:37

㈠ nft为什么不能交易(为什么nft在钱包上买不了)

腾讯幻核为什么不能交易

NFT存在于腾讯自己主导的联盟链至信链上,虽然买到的用户拥有NFT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但目前幻核APP不支持二手交易,不支持转让、赠送功能。换言之,不许交易,这自然是为了规避当下的政策风险。

幻核是腾讯旗下出品的一款NFT藏品自由交易购买类软件。该软件是一个以数字藏品进行交易的特色平台,在这里用户们可以在其中看到各种不同数字商品的信息。在软件中进行购买的数字商品是拥挤有效的,不可篡改、不可分割,用户购买之后的所有权会牢牢锁定记录在商品之上,用户无需担心会没有商品的所有权,因为它将永久的属于你,用户可以放心大胆的在其中进行购买竞拍。

现在NFT很火,NFT怎么提现,有什么靠谱的方式吗?

首先nft的交易在我国内是不允许的。nft的大火也是随着元宇宙这个概念迎来了春天。

在国内,nft处于萌芽状态,生态尚没有完善,目前一些互联网大厂主导下的国内nft市场是相当霸道,既没有共享的公链,也不能进行二次交易,普通用户很难参与。

为什么在国内不允许呢?

因为目前的nft游戏是基于以太坊,wax等现有区块链来发行的,想要接触nft,首先个人钱包里要有一定数额的加密货币。但是我国对比特币,以太坊这类主流加密货币处于禁止的态度。我国禁止开展任何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相关业务。

至于关于nft提现问题,一般通过交易所变现。不过谨慎操作。小心冻卡。

交易所卖出换u在卖出换人民币

现在的NFT很火,但是毕竟属于虚拟类的物品,在我国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想从中投机,还是奉劝你一句,不要盲目跟风,现国家正在大力整治这些。(具体提现是在一些交易所交易成usdt以后再转换成法币交易,兑换成CNY)

一般人都是留在手上,等它涨了以后转手出去,这里面的水很深,坑很大,但还是建议不要跟风

enft可以交易了吗

enft可以交易了吗目前还不可以国内允许对虚拟硬币的投机和交易以及采矿进行打击,但也鼓励和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包括不涉及虚拟硬币投机的NFT。对大多数人来说,NFT这个词让每个人既陌生又有些熟悉。陌生感是因为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提到什么是NFT,而熟悉感是因为前段时间支付宝发布了NFT皮肤,以及NFT+敦煌概念+区块链+支付宝+限量,导致这两款皮肤瞬间被抢,热度空前。

NFT可以简单粗暴地理解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证书,可以数字化实物或虚拟商品,所以一切都可以是NFT,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们可以以熟悉的QQ号为例。每个人都有普通的QQ号,但是QQ名字不一样,售价也不一样,但是很多人都渴望拥有。换句话说,NFT的基本逻辑是稀缺,或者说创造一种稀缺的氛围。虽然支付宝只是把NFT应用到支付码的皮肤上,但NFT可能是普通人快速赚钱的合法合规的黄金通道。

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他非常喜欢NBA球星库里,他通过偶像化了解到,NBA做了一个TopShot,也是一个NFT平台,卖NBA球星卡,主要是小块的球星打球。一些知名的明星卡已经被炒到了10万美元。以前,只要买的用户,都赚了或多或少的钱,这让他很兴奋,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不能在他们身上交易。

综上所述,NFT虽然有投资属性,但并不担心虚拟货币的投机。只要NFT消费平台在政策和监管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我们GJ是非常支持的,随着NFT在世界上的发展,像奥丁·NFT这样的先驱有着无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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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nft交易平台怎么样

合法性。七交易平台是一个手机游戏账号交易的平台。平台里的用户都是实名认证的,交易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是合法的。

Seven交易平台是网易官方认可的游戏线下交易平台。它的产生是为了满足玩家对线下交易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大家能够远离作弊者,打击私货贩卖行为。它的主要功能是购买和销售。它的出现是对虚拟商品市场的一种完善,但也有一些不足。截至2022年7月19日,其工作室尚未公布位置,因此位置不明。

你觉得国内政策是否允许做NFT交易?

目前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NFT进行交易。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那么在我国现在NFT交易是合法的。不过国家现在逐步对市场在进行规范,防止借这个机会从事一些违法活动来获取利益。所以在将来国家对NFT市场的管理会越来越规范,不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Nft市场交易还是值得提倡的。

一、什么是Nft?

NFt其实是一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它的全称应该是Non-FungibleToken。这个单词翻译出来的意思是代币,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延伸和扩展。在区块链技术上有一种叫原生币,还有一种叫代币。像之前比较火爆的比特币和以太坊都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其实NFt本质上也是一种区块链技术的延伸和应用。这种代币的特征就是非同质化还有不可替代性。而且NFt具有唯一性,每一个NFt产品都有它自己独特的编号。

二、NFt的诞生

NFC其实是和区块链技术同步诞生的,这个可以追溯到2017年以太坊推行的一款产品。在2017年以太坊发布了一款数字加密头像,这些加密头像,每一个用户都能够自行领取。但是这个头像具有加密性和唯一性,总量只有1万份。而且用户在领完之后,可以上链放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这是NFt数字产品的第1次应用。

三、发展前景

在我国目前NFt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的运行机制和产品交易系统还不是很完善。但是从长期来看在我国还是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而且现在市场发展存在空档期。

在nft上售卖股权合法吗

enft这个平台在我国是不合法的

eNFT致力于打造新一代NFT数字藏品运营平台,为全球优质NFT项目提供铸造、孵化、推广、流通服务,为平台会员提供安全搞笑且有趣。

NFT链购是不是合法的?怎么赚钱

目前还不是合法的。

Nft链接购买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目前还不是一个合法的交易,不受法律的保护风险自担。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nft的交易还不是合法的交易。

nft在中国违法吗

NFT是一个新生事物,缺乏法律法规具备强制权的防护方式,不仅普通消费者遭遇遭到经济损失投诉没结果的状况,NFT作品在侵权行为维护也具有非常大空缺。

国外NFT平台交易Opensea曾表明,用这一服务项目铸造的NFT超出80%是盗用他人的著作,或是行骗伪造品,这违背网站要求。

在我国在行政立法中存有一条原则立场维护要求,评定财产权利所维护的行为主体包含虚拟财产。(《民法典》第127条)。此外,在我国在NFT的司法保护中也在做勇于探索。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国内NFT侵权行为首案宣判。这一案子对NFT及其NFT数据作品的特性、NFT买卖方式下的行为定义、NFT数据作品平台交易的特性及其义务评定终止侵权行为的担负方法等领域开展了探寻,同时产生了相对应司法部门核查规范。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判了上诉人奇策企业与被告方原与宙企业损害著作网络信息散播权纠纷案件一案;

本案并复庭判决,宣判被告方马上删掉涉案人员服务平台上公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时赔付被告企业财产损失及合理费用累计4000元。

感谢您阅读本篇对nft交易平台合法吗的详细介绍,如果你对nft国内交易还不够了解,想进一步学习关于nft交易平台合法吗的知识,可以在本站首页搜索你想知道的!

nft在中国违法吗

目前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NFT进行交易。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那么在我国现在NFT交易是合法的。不过国家现在逐步对市场在进行规范,防止借这个机会从事一些违法活动来获取利益。所以在将来国家对NFT市场的管理会越来越规范,不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Nft市场交易还是值得提倡的。

NFT,俗称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Token),是一个与同质化代币(FungibleToken)相对的概念。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属于同质化代币。同质代币可以成对交换,你的比特币和我的没有区别。

NFT作为区块链领域的一种轨道,有着不同的子轨道。还有加密艺术+NFT,比如贝普尔克里斯蒂价值6900万美元的画作,有大IP+NFT,如NBAtopshot(明星卡),有区块链游戏+NFT,比如Axie,在区块链游戏中被称为魔兽世界。当然,还有DeFi+NFT。

㈡ 区块链如何验证新的区块(区块链如何验证交易)

区块链技术

背景:比特币诞生之后,发现该技术很先进,才发现了区块链技术。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同时被发现。

1.1比特币诞生的目的:

①货币交易就有记录,即账本;

②中心化机构记账弊端——可篡改;易超发

比特币解决第一个问题:防篡改——hash函数

1.2hash函数(加密方式)

①作用:将任意长度的字符串,转换成固定长度(sha256)的输出。输出也被称为hash值。

②特点:很难找到两个不同的x和y,使得h(x)=h(y)。

③应用:md5文件加密

1.3区块链

①定义

区块:将总账本拆分成区块存储

区块链:在每个区块上,增加区块头。其中记录父区块的hash值。通过每个区块存储父区块的hash值,将所有的区块按照顺序连接起来,形成区块链。

②区块链如何防止交易记录被篡改

形成区块链后,篡改任一交易,会导致该交易区块hash值和其子区块中不同,发现篡改。

即使继续篡改子区块头中hash值,会导致子区块hash值和孙区块中不同,发现篡改。

1.4区块链本质

①比特币和区块链本质:一个人人可见的大账本,只记录交易。

②核心技术:通过密码学hash函数+数据结构,保证账本记录不可篡改。

③核心功能:创造信任。法币依靠政府公信力,比特币依靠技术。

1.5如何交易

①进行交易,需要有账号和密码,对应公钥和私钥

私钥:一串256位的二进制数字,获取不需要申请,甚至不需要电脑,自己抛硬币256次就生成了私钥

地址由私钥转化而成。地址不能反推私钥。

地址即身份,代表了在比特币世界的ID。

一个地址产生之后,只有进入区块链账本,才能被大家知道。

②数字签名技术

签名函数sign(张三的私钥,转账信息:张三转10元给李四)=本次转账签名

验证韩式verify(张三的地址,转账信息:张三转10元给李四,本次转账签名)=True

张三通过签名函数sign(),使用自己的私钥对本次交易进行签名。

任何人可以通过验证韩式vertify(),来验证此次签名是否有由持有张三私钥的张三本人发出。是返回true,反之为false。

sign()和verify()由密码学保证不被破解。·

③完成交易

张三将转账信息和签名在全网供内部。在账户有余额的前提下,验证签名是true后,即会记录到区块链账本中。一旦记录,张三的账户减少10元,李四增加10元。

支持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已,多对多的交易方式。

比特币世界中,私钥就是一切!!!

1.6中心化记账

①中心化记账优点:

a.不管哪个中心记账,都不用太担心

b.中心化记账,效率高

②中心化记账缺点:

a拒绝服务攻击

b厌倦后停止服务

c中心机构易被攻击。比如破坏服务器、网络,监守自盗、法律终止、政府干预等

历史上所有有中心化机构的机密货币尝试都失败了。

比特币解决第二个问题:如何去中心化

1.7去中心化记账

①去中心化:人人都可以记账。每个人都可以保留完整的账本。

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开源程序,参与P2P网络,监听全世界发送的交易,成为记账节点,参与记账。

②去中心化记账流程

某人发起一笔交易后,向全网广播。

每个记账节点,持续监听、持续全网交易。收到一笔新交易,验证准确性后,将其放入交易池并继续向其它节点传播。

因为网络传播,同一时间不同记账节点的交一次不一定相同。

每隔10分钟,从所有记账节点当中,按照某种方式抽取1名,将其交易池作为下一个区块,并向全网广播。

其它节点根据最新的区块中的交易,删除自己交易池中已经被记录的交易,继续记账,等待下一次被选中。

③去中心化记账特点

每隔10分钟产生一个区块,但不是所有在这10分钟之内的交易都能记录。

获得记账权的记账节点,将得到50个比特币的奖励。每21万个区块(约4年)后,奖励减半。总量约2100万枚,预计2040年开采完。

记录一个区块的奖励,也是比特币唯一的发行方式。

④如何分配记账权:POW(proofofwork)方式

记账几点通过计算一下数学题,来争夺记账权。

找到某随即数,使得一下不等式成立:

除了从0开始遍历随机数碰运气之外,没有其它解法,解题的过程,又叫做挖矿

谁先解对,谁就得到记账权。

某记账节点率先找到解,即向全网公布。其他节点验证无误之后,在新区块之后重新开始新一轮的计算。这个方式被称为POW。

⑤难度调整

每个区块产生的时间并不是正好10分钟

随着比特币发展,全网算力不算提升。

为了应对算力的变化,每隔2016个区块(大约2周),会加大或者减少难度,使得每个区块产生的平均时间是10分钟。

#欧易OKEx##比特币[超话]##数字货币#

区块链中的每个区块中记录要经历哪些验证环节?

区块验证包括两个环节,即提议区块(由提议者建议)和证明区块(由证明者完结)。

再进一步解释一下吧。每个区块的验证者都是从一个很大的验证者调集中挑选出来的,一切验证者都需求在信标链中进行挂号才干成为验证者。验证者是经过随机数发生器进行随机挑选的,该随机数发生器便是RANDAO+VDF,而那些被选中的验证者们将组成一个委员会(committee)。

细说区块链共识机制之POA

POA全称是proofofactivity。他不是一种独立的共识算法,而是POW和POS混合的算法,目前有唯链,欧链等采用了POA共识机制。

POA的算法大致流程是这样的,每个活跃节点不断的进行哈希计算,寻找哈希值小于特定值的区块头,区块头中包括前区块哈希值,本地节点的地址,区块序号以及nonce值。当节点找到满足条件的区块头后,就会向全网广播这个区块头,所有的活跃节点收到广播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以广播中的区块头作为数据源,导出N个随机的股权所有者,所有的活跃节点判断自己是否是哪个幸运的股权人。如果自己是前面N-1个幸运股权人中的一个,也一度用私钥对上述的区块头进行签名。并且将这个签名在全网广播。如果自己是第N个幸运股权持有者,则用这个区块头来构建一个新的区块,区块中包含了自己选出的尽可能多的交易,前N-1个幸运股权人的签名还有自己对完整区块链的哈希值的签名。然后将这个签名后的完整节点在全网广播。所有的活跃节点在收到完整节点之后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则认为该节点是一个合法的新区块。将其加入区块链当中去。

倘若这个区块属于最长链,则以他为前区块,转回到最初的步骤,否则就做丢弃处理。不难发现,POA算法要求N个幸运者全部在线,任意一个幸运股权人不在线都将导致该区块丢弃。

这也是活跃证明的由来,POA算法会周期性的统计被丢弃的区块数量。并且按照这个来调整N的数值。如果丢弃的区块数量比较多,那么就减少N,否则就增大N.

POA算法的区块丢失是一种算力损失。POA算法中。区块中的交易费由区块的发布者与n个幸运股权人共享。

POA算法最重要的是它可以防止非厉害攻击者。所谓的非厉害攻击是指具有强大的算法,但是仅仅持有少量的股权的攻击者。POA算法中POS部分使得非厉害者得到构建区块机会是非常少的。应该我们无法有效的进行攻击。

POA算法中,幸运股权人依靠资本获利,这个想当持有股篇而获得股息,这种机制会估计持股人长期持续这个股权有利于数字资产的保值以及减少波动。

POAstay大众的pow部分,通过哈希算法难度控制了新区块头生成的速度。起到稳定网络,避免分叉的作用。

然而上述优点的获得也是有代价的,pow部分带来的电力的损耗。而pos部分导致新区块头以及比较大的概率丢失,形成了算力的浪费。

如何区分区块链中每个区块的有效性

在《图说区块链》一书中,有这么一段:

我们以比特币为例,中本聪在《比特币白皮书》第五小节中是这样说的,执行比特币网路的步骤如下:

新的交易向全网进行广播;

每一个节点都将收到的交易讯息纳入一个区块中;

每个节点都尝试在自己的区块中找到一个具有足够难度的工作量证明;

当一个节点找到了一个工作量证明,它就像全网进行广播;

当包含在该区块中的所有交易都是有效的且之前未存在过的,其他节点才认同该区块的有效性;

其他节点表示是他们接受该区块,而接受的方法则是跟随在该区块的末尾,制造型的区块以延长该链条,并将该区块的随机散列值视为新区块的随机散列值。

其中第5点“且之前未存在过的”,这个不明白。其他节点是如何验证该区块中的所有交易是之前未存在过的呢?难道要逐一提取该区块中的每笔交易,然后在整个区块链中逐一比对链中的所有交易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很费时间?

区块链入门必备108知识点

作者:空林

61.套牢

预期币价上涨,不料买入后币价却下跌;或预期币价下跌,不料卖出后,币价却上涨

62.解套

买入比特币后币价下跌造成暂时的账面损失,但之后币价回升,扭亏为盈

63.踏空

因看淡后市卖出比特币后,币价却一路上涨,未能及时买入,因此未能赚得利润

64.超买

币价持续上升到一定高度,买方力量基本用尽,币价即将下跌

65.超卖

币价持续下跌到一定低点,卖方力量基本用尽,币价即将回升

66.诱多

币价盘整已久,下跌可能性较大,空头大多已卖出比特币,突然空方将币价拉高,诱使多方以为币价将会上涨,纷纷买入,结果空方打压币价,使多方套牢

67.诱空

多头买入比特币后,故意打压币价,使空头以为币价将会下跌,纷纷抛出,结果误入多头的陷阱

68.什么是NFT

NFT全称“Non-FungibleTokens”即非同质化代币,简单来说,即区块链上一种无法分割的版权证明,主要作用数字资产确权,转移,与数字货币区别在于,它独一无二,不可分割,本质上,是一种独特的数字资产。

69.什么是元宇宙

元宇宙是一个虚拟时空间的集合,由一系列的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和互联网(Internet)所组成,其中数字货币承载着这个世界中价值转移的功能。

70.什么是DeFi

DeFi,全称为DecentralizedFinance,即“去中心化金融”或者“分布式金融”。“去中心化金融”,与传统中心化金融相对,指建立在开放的去中心化网络中的各类金融领域的应用,目标是建立一个多层面的金融系统,以区块链技术和密码货币为基础,重新创造并完善已有的金融体系

71.谁是中本聪?

72.比特币和Q币不一样

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资产,没有发行主体。Q币是由腾讯公司发行的电子货币,类似于电子积分,其实不是货币。Q币需要有中心化的发行机构,Q币因为腾讯公司的信用背书,才能被认可和使用。使用范围也局限在腾讯的游戏和服务中,Q币的价值完全基于人们对腾讯公司的信任。

比特币不通过中心化机构发行,但却能够得到全球的广泛认可,是因为比特币可以自证其信,比特币的发行和流通由全网矿工共同记账,不需要中心机构也能确保任何人都无法窜改账本。

73.矿机是什么?

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矿机就是通过运行大量计算争夺记账权从而获得新生比特币奖励的专业设备,一般由挖矿芯片、散热片和风扇组成,只执行单一的计算程序,耗电量较大。挖矿实际是矿工之间比拼算力,拥有较多算力的矿工挖到比特币的概率更大。随着全网算力上涨,用传统的设备(CPU、GPU)挖到比特的难度越来越大,人们开发出专门用来挖矿的芯片。芯片是矿机最核心的零件。芯片运转的过程会产生大量的热,为了散热降温,比特币矿机一般配有散热片和风扇。用户在电脑上下载比特币挖矿软件,用该软件分配好每台矿机的任务,就可以开始挖矿了。每种币的算法不同,所需要的矿机也各不相同。

74.量化交易是什么?

量化交易,有时候也称自动化交易,是指以先进的数学模型替代人为的主观判断,极大地减少了投资者情绪波动的影响,避免在市场极度狂热或悲观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的投资决策。量化交易有很多种,包括跨平台搬砖、趋势交易、对冲等。跨平台搬砖是指,当不同目标平台价差达到一定金额,在价高的平台卖出,在价低的平台买入。

75.区块链资产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也叫OTC交易。用户需要自己寻找交易对手,不通过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双方可以借助当面协商或者电话通讯等方式充分沟通。

76.时间戳是什么?

区块链通过时间戳保证每个区块依次顺序相连。时间戳使区块链上每一笔数据都具有时间标记。简单来说,时间戳证明了区块链上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且任何人无法篡改。

77.区块链分叉是什么?

在中心化系统中升级软件十分简单,在应用商店点击“升级”即可。但是在区块链等去中心化系统中,“升级”并不是那么简单,甚至可能一言不合造成区块链分叉。简单说,分叉是指区块链在进行“升级”时发生了意见分歧,从而导致区块链分叉。因为没有中心化机构,比特币等数字资产每次代码升级都需要获得比特币社区的一致认可,如果比特币社区无法达成一致,区块链很可能形成分叉。

78.软分叉和硬分叉

硬分叉,是指当比特币代码发生改变后,旧节点拒绝接受由新节点创造的区块。不符合原规则的区块将被忽略,矿工会按照原规则,在他们最后验证的区块之后创建新的区块。软分叉是指旧的节点并不会意识到比特币代码发生改变,并继续接受由新节点创造的区块。矿工们可能会在他们完全没有理解,或者验证过的区块上进行工作。软分叉和硬分叉都"向后兼容",这样才能保证新节点可以从头验证区块链。向后兼容是指新软件接受由旧软件所产生的数据或者代码,比如说Windows10可以运行WindowsXP的应用。而软分叉还可以"向前兼容"。

79.区块链项目分类和应用

从目前主流的区块链项目来看,区块链项目主要为四类:第一类:币类;第二类:平台类;第三类:应用类;第四类:资产代币化。

80.对标美元的USDT

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对标美元(USD)的代币TetherUSD。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执行1:1准备金保证制度,即每个USDT代币,都会有1美元的准备金保障,对USDT价格的恒定形成支撑。某个数字资产单价是多少USDT,也就相当于是它的单价是多少美元(USD)。

81.山寨币和竞争币

山寨币是指以比特币代码为模板,对其底层技术区块链进行了一些修改的区块链资产,其中有技术性创新或改进的又称为竞争币。因为比特币代码开源,导致比特币的抄袭成本很低,甚至只需复制比特币的代码,修改一些参数,便可以生成一条全新的区块链。

82.三大交易所

币安

Okex

火币

83.行情软件

Mytoken

非小号

CMC

84.资讯网站

巴比特

金色财经

币世界快讯

85.区块链浏览器

BTC

ETH

BCH

LTC

ETC

86.钱包

Imtoken

比特派

87.去中心化交易所

uniswap

88.NFT交易所

Opensea

SuperRare

89.梯子

自备,购买靠谱梯子

90.平台币

平台发行的数字货币,用于抵扣手续费,交易等

91.牛市、熊市

牛市:上涨行情

熊市:下跌行情

92.区块链1.0

基于分布式账本的货币交易体系,代表为比特币

93.区块链2.0

以太坊(智能合约)为代表的合同区块链技术为2.0

94.区块链3.0

智能化物联网时代,超出金融领域,为各种行业提供去中心化解决方案

95.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SmartContract,是一种旨在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简单说,提前定好电子合约,一旦双方确认,合同自动执行。

96.什么是通证?

通证经济就是以Token为唯一参考标准的经济体系,也就是说相当于通行证,你拥有Token,就拥有权益,就拥有发言权。

大数据是生产资料,AI是新的生产力,区块链是新的生产关系。大数据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简单理解为,大数据就是长期积累的海量数据,短期无法获取。区块链可以作为大数据的获取方式,但无法取代大数据。大数据只是作为在区块链运行的介质,没有绝对的技术性能,所以两者不能混淆。(生产关系简单理解就是劳动交换和消费关系,核心在于生产力,生产力核心在于生产工具)

ICO,InitialCoinOffering,首次公开代币发行,就是区块链数字货币行业中的众筹。是2017最为热门的话题和投资趋势,国家9.4出台监管方案。说到ICO,人们会想到IPO,两者有着本质不同。

99.数字货币五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去中心化

第二个特征:有开源代码

第三个特征:有独立的电子钱包

第四个特征:恒量发行的

第五个特征:可以全球流通

100.什么叫去中心化?

没有发行方,不属于任何机构或国家,由互联网网络专家设计、开发并存放于互联网上,公开发行的币种。

100.什么叫衡量(稀缺性)?

发行总量一旦设定,永久固定,不能更改,不能随意超发,可接受全球互联网监督。因挖掘和开釆难度虽时间数量变化,时间越长,开采难度越大,所开釆的币就越少,因此具有稀缺性。

101.什么叫开源代码?

用字母数字组成的存放在互联网上,任何人都可以查出其设计的源代码,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可以挖掘,全球公开化。

102.什么叫匿名交易?专有钱包私密?

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注册下载钱包,无需实名认证,完全由加密数字代码组成,全球即时点对点发送、交易,无需借助银行和任何机构,非本人授权任何人都无法追踪、查询。

合约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对约定未来某个时间按指定价格接收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的协议进行交易。合约交易的买卖对象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所规定了其商品种类,交易时间,数量等标准化信息。合约代表了买卖双方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105.数字货币产业链

芯片厂家矿机厂商矿机代理挖矿出矿到交易所散户炒币

106.空林是谁?

空林:数字货币价值投资者

投资风格:稳健

107.空林投资策略

长短结合,价投为主,不碰合约,不玩短线

合理布局,科学操作,稳健保守,挣周期钱

108.空林?

欢迎币友,共谋发展

㈢ 数藏策划离职后如果平台后面出问题能牵扯到么

近期,多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宣布“停止运营”,原因暂时不明,且说辞各异,对购买前述平台销售的数字藏品的用户而言,平台关闭则意味着其所购买的藏品将真的成为一张图片,对数字藏品产业而言,这无疑是严重的信任危机。而赶在“靴子落地”前撤离又能否真的幸免于监管,本文将从平台“格式条款”切入,探讨数字藏品平台方在退出市场时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 免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我们分析了几家已经发布关闭公告和网传有“暴雷”可能的几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有的已停止访问,有的还在处理用户退款。其中,现在仍可查明的用户协议均规定“免责条款”,其原因包括设备故障、技术问题、政策变更、业务发展需要等,对免告禅责的范围划定包括变更、限制、停止或部分停止服务,删除用户数据且无需事森友陆先通知。但平台方真的可以依托用户协议中的免责条款逃脱责任吗?

上述平台均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因此,对用户协议的条款审查将适用《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审查标准。《民法典》第496条明确规定,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497条则列举了三种情况明确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

(一) 订入审查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为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民法典》扩大了提示及说明义务的射程范围,将“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均纳入提示及说明范畴,并将违反提示及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明确为“合同相对方可以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

根据《民法典》对用户协议格式条款的立法思路,司法审查用户协议格式条款时应先进行订入审查。而订入审查的核心在于若格式条款提供方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格式条款不纳入合同内容。

对其理解可以从提示说明义务范围和履行标准两个方面予以把握。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示说明的义务范围包括“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相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结合该条文结构来看,对“与相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理解应参照该条列举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予以确定。因此,提示说明义务的范围应限定在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与免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因设备故障、技术问题、政策变更、业务发展需要等原因而“变更、限制、停止或部分停止服务“,”删除用户数据“,且”无需事先通知”显然属于平台减轻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对购买数字藏品的用户而言,数藏交易平台关闭则意味着其所购买的藏品或将成为一张图片,无疑是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如何判断数藏平台是否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则需结合形式与实质两方面进行判断。

在形式层面,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提示”并“按相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在实质层面则要求“能够此顷引起相对方注意并且理解”。

首先,在实质层面,格式条款提供者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应“能够引起相对方注意并且理解”。一般认为,“能够引起相对方注意和理解”需达到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均可以理解的标准。但也有观点表示,这一标准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缔约主体应呈现差异。相较于针对商事主体,针对民事主体则往往涉及“消费者保护“。

其次,在形式层面,格式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提示”并“按相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而合理性标准标准又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提示时间是否充裕。对于用户权利减少的版本更新是否提前一到三个月通知,从而使用户有继续接受合同或退出的准备时间;

2. 提示文件是否正式。以链接的方式展示用户协议还需考虑展示的主动性和用户获知的便利性;

3. 提请注意的方式是否明显。对于限制用户权益的内容是否采取个别提醒的方式并采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等对格式条款予以明示;

4. 提示语言是否准确。对于格式条款应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与表达,避免语焉不详。

(二) 效力评价
《民法典》第497条具体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其中,第1项规定的是符合合同一般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在此不做展开;第497条第2-3项规定了格式条款特有的两种无效情形,包括:

1. 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 格式条款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若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对前述数藏平台用户协议中免责的条款进行合理性审查并判断其效力。若免责条款被认为存在上述情形,达到不公平、不合理的程度,将被法院认为无效。

而在条款是否合理的判定上,现有司法实践往往从该格式条款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利益是否严重失衡或显失公平等角度出发进行判断。具体到个案中,平衡用户协议条款双方的利益需要综合多方因素进行判断,包括格式条款提供方(即数藏平台)纳入该条款的目的正当与否,格式条款提供方在缔约时是否于强势的市场支配地位,用户享受的服务是否有偿,用户的权利受到限制时有无得到替代给付等。对于预先免除平台经营商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不合理的风险分配或转嫁条款”、“概括免责条款”、“自我矛盾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被认定为“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的条款”进而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同时,《电子商务法》第32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具有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属性,在无特殊规定时参照《电子商务法》。因此,对于数藏平台用户协议免责条款的效力审查还需考虑公平原则。此外,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一般构成电子商务经营者,其部分服务终止应遵循《电子商务法》第16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即该等无需通知即可终止服务条款还可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 对格式条款的行政处罚
除了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机关也有权利对格式条款进行管理。

自国家工商总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51号)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总局令第 73号)以来,因格式条款而遭到行政处罚时常发生,尤其是当产生消费者纠纷后。同时,工商总局也是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公告)的发文主体之一。因此,数藏平台的免责条款有较大可能遭遇行政执法。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
(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
(六)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数藏平台用户协议对于中断、终止服务协议的免责声明,若非是基于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秩序等原因,或是因遭受行政处罚而中止、终止服务,而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任意中断服务的免责条款应属无效。

二、 清退后平台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
(一) 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第225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平台是否涉及非法经营罪,核心在于是否构成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

从目前来看,数字藏品的铸造存在三种方式:批量创设、分割所有权、一物多发。当前国内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几乎普遍采用“一物多发”,在这种模式下,同一数字藏品共用同一个联盟链地址或者合约地址,以固定标价限量发售N份,尽管每份藏品具有不同的哈希值或者链上标识,但持有者拥有的均是同一份作品,数字藏品非同质化的特征大大削弱。其余两种铸造方式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数字藏品的不可复制性、不可分割性以及唯一性。

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发行交易是金融产品、证券产品的典型特征。若平台将数字藏品分割所有权,由多人共同拥有,同时设置二级市场,为买家创造流动性和利润预期,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非法金融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代币发行以及设立数字藏品二级交易平台的行为也可能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两种行为模式非法性见下文详述。

(二) 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 176 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第 192 条集资诈骗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①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②公开性,即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③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④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在前述四项的基础上再增加“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条件。在实践中,对于数字藏品平台而言,通常会通过网络等途径公开宣传,同时也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开放,因而其一般满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和“社会性”要件。值得讨论的是,平台的特定行为是否触及“非法性”和“利诱性”的红线。

1、 虚拟币交易(代币发行)
2022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明确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制范畴。一旦虚拟币交易满足前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那么相关行为人将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根据《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对象150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字藏品具有较强的数字金融隐蔽性,数字藏品的铸造方法和发行模式,直接决定了数字藏品是数字商品属性,还是虚拟货币属性。若平台未按照“一物一本体,可实质交付,享有财产权”的原则铸造和发行数字藏品,则有构成虚拟币交易的风险。如在“一物多发”模式中,发行的数字藏品数量越多,其非同质化特征越弱,那么数字藏品将与虚拟币无异,则此时平台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从事虚拟币交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而满足“非法性”。若平台还同时通过宣传甚至承诺高额收益等方式引诱用户购买,即“利诱性”,则此时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寄存代售、承诺商品回购/原价退款保护机制
根据《解释》,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并符合前述“四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目前存在部分数字藏品平台为买家提供委托代售的服务,买家在平台购买数字藏品后,委托平台代为展示、销售,平台提取部分服务费后将新买家的剩余货款交付原买家。甚至还有平台承诺用户购买的藏品在一定期间内如果不能以高于发行价卖出,可以申请原价退款或者由平台回购。这类行为可能会让监管部门认定平台并非以销售商品为真实目的,而是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真实目的。

另外,根据《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平台如果为数字藏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则有构成“变相违规设立交易所”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风险。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数字藏品二级交易,但现阶段国内主流平台均严格限制藏品流通。因而平台提供寄存代售服务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且平台承诺回购、原价退款保护机制实际上就是一种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满足“利诱性”。综上,平台提供寄存代售、承诺商品回购或者设置原价退款保护机制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上述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同时,如果平台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存在诈骗行为,如虚构投资项目、虚构投资资格等,则该行为还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行为在下文也会进一步展开。

(三) 涉嫌诈骗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集资诈骗和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集资诈骗的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诈骗的对象为特定主体。《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重点提示了四类利用元宇宙概念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的行为,包括:

1. 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

2. 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诱导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伺机卷款跑路。

3. 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营造抢购假象,引诱进场囤积买卖。

4. 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诱导公众购买投资。

如果平台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通过自买自卖、虚假交易等方式炒高藏品价格,再以投资NFT交易平台、虚拟资产等为名直接骗取用户款项、交易佣金等的,显然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或者诈骗罪。

(四)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四大特征:入门费、拉人头、高额返利、商品价格虚高。因此如果数字藏品平台商业模式符合上述特征,合法营销和非法传销只有一线之隔。

在实务中,存在相当数量的涉区块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在2020年底审结的陈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中,陈某等人设立Plus Token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数字藏品的价格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其交换价值基本取决于用户的数量和共识,其更易成为传销的载体和工具。目前国内不少平台采用邀请注册制,为鼓励老用户邀请新人,采取根据老用户邀请新人的数量和频率奖励数字藏品或者其他福利,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五) 涉嫌洗钱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国内平台接入链以联盟链为主,但还是存在少数平台采用使用以太坊、Polygon、火币生态链等境外区块链技术“上链”数字藏品。接入公链后,理论上可在境外虚拟币交易平台上用虚拟币交易、抵押、置换数字藏品。这意味着,有人可通过人民币购买数字藏品后,兑换成虚拟币,再在虚拟币交易合法的国家和地区兑换成外币,存在利用数字藏品洗钱的风险。此时平台除了受到行政处罚之外,还将涉嫌构成相应共犯(洗钱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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