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徐明星為什麼將區塊鏈技術定義為保存證據的工具
因為徐明星認為區塊鏈技術本身是無法作為證據的,它只是保證了鏈上具有法律效力的數據信息的真實性,一旦出現侵權糾紛,作為證據的是鏈上存儲的數據信息,而不是區塊鏈本身。
B. 區塊鏈和電子證據有什麼關系
用區塊鏈技術做電子證據的存證和出證,這是區塊鏈技術在法律領域應用的基礎。
我們在早期就以業內率先之勢組建了區塊鏈團隊,投入對密碼學、分布式賬本存儲結構、共識機制等區塊鏈核心底層技術的研究,探索區塊鏈技術在法律科技行業的應用場景,並聯合國內多家權威司法鑒定機構、公證處搭建了存證聯盟鏈,目前主要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電子數據分布式存證領域,包括合同存證、郵件存證、文件存證、結構化數據存證等。
未來,我們還將利用區塊鏈技術更好地服務我們已經非常成熟的電子合同業務以及正在迅猛發展的網路仲裁業務,並針對法律科技做更多區塊鏈的嘗試,做到在保護各方系統安全和保密性的前提下推動區塊鏈技術在司法或法律服務領域的應用。
C. 上傳到抱網上的視頻區塊鏈認證之後如何獲取憑證打官司的時候可以做為證據用
登陸抱品網的個人中心——我的視頻——裡面就可以查看到區塊鏈認證過的視頻
D. 為何最高法要明確區塊鏈存證效力范圍完善證據真實性審查標准
6月17日,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在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特點,全面總結相關司法實踐規則基礎上,確認了區塊鏈存儲數據上鏈後推定未經篡改的效力,明確了區塊鏈存證的真實性審查標准,以及上鏈前數據的審查規則,為今後的維權案件提供可量化的規則指引,《規則》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記賬、加密可溯源等顯著優勢,可以很好地保證上鏈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一旦被篡改或偽造即可被發現,同時,由於區塊鏈具有分布式記賬的特點,即使刪除個別節點上的數據,其他節點仍然能完整地保存數據,保證整個區塊鏈存證系統的正常運轉。 基於以上優勢,區塊鏈天然適用於電子數據數據存證。引入區塊鏈存證,可以有效解決電子證據真實性、合法性問題,使電子數據存證過程具有更高的可信賴性。未來的行業趨勢將會基於「區塊鏈+」的模式發展。易保全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數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
E. 區塊鏈技術是怎樣保證電子證據的真實性的
我們主要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電子數據分布式存證領域,包括合同存證、郵件存證、文件存證、結構化數據存證等。
電子證據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表現形式日益多樣化,電子數據存證的使用頻次和數據量都顯著增長。不同類型電子證據的形成方式不同,但是普遍具有易消亡、易篡改、技術依賴性強等特點,與傳統實物證據相比,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司法審查認定難度更大。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在電子數據的生成、收集、傳輸、存儲的全生命周期中,對電子數據進行安全防護、防止篡改、並進行數據操作的留痕,從而為相關機構審查提供有效手段。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證據的保全,將需要存證的電子數據以交易的形式記錄下來,打上時間戳,記錄在區塊中,從而完成數據保全及存證的過程。在數據的存儲過程中,多個參與方節點共同見證,共同維護一個分布式的賬本,從而極大降低了數據丟失、被篡改、被攻擊的可能性。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取證及證據認定,提高司法存證領域的訴訟效率。
F. 有相關法律認可區塊鏈證據的真實性嗎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區塊鏈證據的效力、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該規定共36條,明確指出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化材料和電子數據,經當事人舉證質證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法認定其內容的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條【區塊鏈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並經技術核驗後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條【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條【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第十七條【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平台存證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易保全從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區塊鏈技術的底層研發與應用創新,並通過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鏈、君子簽、微版權、仲證寶等應用場景。並憑借專業、合法、合規、安全的一站式服務,斬獲了不少國家級榮譽。數字化浪潮下,數據安全或將成為核心競爭力,而在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的勢頭下,區塊鏈存證保障數據安全將成為大勢所趨。易保全區塊鏈存證保全中心將在區塊鏈存證、電子合同、互聯網司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幫助更多企業及機構通過區塊鏈存證有效保障數據安全,徹底顛覆傳統模式,引領數字化辦公全面升級。
G. 區塊鏈被騙到哪裡報案
你好:
區塊鏈被騙就要報警,報警有兩種方式:
1就近到派出所報案
2手機直接撥打報警電話報案
不管哪種方式報案都需要你提供詳細的被騙證據,警方會根據你提供的信息資料介入調查取證的。
如果警方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調查取證認定是被騙了,而且被騙金額達到最低立案標准了,就會立案偵辦幫你解決追回的。
H. 區塊鏈電子證據在存證環節有什麼應用
區塊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儲、加密演算法、不可篡改、可以追溯等特點,在電子數據存證中具有天然的技術優勢,能很好地解決傳統存證方式中存證數據容易丟失、容易被篡改等問題。
以易保全旗下區塊鏈知識產權保護平台微版權為例,微版權通過SHA-512哈希演算法、時間戳服務、PBFT共識演算法,對元數據進行加密運算,並把電子數據以Hash的形式存儲到區塊鏈上,然後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將電子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互聯網法院、仲裁委、版權保護中心、CA機構等節點上,通過區塊鏈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儲,有效保證電子證據的原始性和不可篡改性。
I. 最高法對區塊鏈電子證據的司法應用有哪些結論
2020年隨著在線訴訟機制的推廣以及互聯網法院對區塊鏈電子證據應用的推動,涉區塊鏈電子證據判例數大幅增長。一線互聯網公司和各行業頭部企業因為對新技術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務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區塊鏈電子證據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14項重大課題,其中,《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研究》課題調研組重點圍繞「電子訴訟的基本原則;線上立案、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的條件、范圍和方式;電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標准」等重大問題,研究形成完整系統的電子訴訟規則草案,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釋等提供建議。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比如易保全等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調研組納入「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典型案例」,標志著易保全的區塊鏈技術和存取證證據廣受司法認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內蒙高院、無錫中院納入「區塊鏈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講堂選入「區塊鏈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報網選入「2020中國區塊鏈企業投資圖譜」,資質實力備受認可。
區塊鏈電子證據絕不是簡單的「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就是區塊鏈電子證據」的法律邏輯和理論框架。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才能保證把普通的電子數據轉換為司法可信的區塊鏈電子證據。
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J. 你好,現在有一個叫貝殼國際的區塊鏈,我投資了五萬多塊錢,投資時,請問這個錢能追回來嗎
你的情況跟我一樣,不過我的已經找人要回來了,真是謝天謝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