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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引流人犯法吗

发布时间:2025-08-22 10:00:34

1. 区块链如何犯罪(区块链犯法么)

犯罪团伙用虚拟币交易洗钱120亿,背后的犯罪团伙到底是如何作案的?

我国警方破获了虚拟交易的洗钱犯罪

在人的心中洗钱是一种十分高端的犯罪活动,一般服务的对象都是贪官为了洗干净自己的赃款,才会找到洗钱犯罪团队,并且这样的团队一般都活跃在各个反黑电影中,但是近期我国警方却破获了一起虚拟交易的洗钱犯罪活动,让很多居民明白洗钱犯罪也真实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个犯罪团队利用区块链网络兑换数字虚拟货币来进行洗钱,一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多达63名,涉及的金额高达120多亿元,是一起十分大型的案件。

虚拟洗钱犯罪团体十分难以破获

由于这种洗钱方式区别于传统的洗钱方式,采用的是购买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并且由于虚拟货币具有可匿名,难追踪,交易便捷以及全球流通性等特点,所以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十分难以查获;同时由于交易虚拟货币成为了很多犯罪团伙洗钱的新通道,所以他们的作案手法也更加复杂和隐蔽,甚至还会选择更加复杂的DeFi路径,这也让我国的相关部门十分难以查获,而我国内蒙古这一起120亿的洗钱案件被破获之后,别为我国相关部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相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由于这些洗钱的犯罪活动能够将大量的赃款变成合法财产,会对很多居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所以相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即使这样的犯罪团伙十分难以抓捕调查,但是也必须要找到方法来打击这些犯罪团伙;并且这些洗钱团伙背后很有可能还隐藏着贪官污吏和其他诈骗团伙,只要破获一个很有可能就能牵扯出其他的大案要案,所以必须要相关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包括哪些

对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一是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三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四是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五是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六是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

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性,在给国家发展带来机遇、给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通过与传播领域的结合,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部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和技术保障能力不健全,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一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网络赌场案,涉案金额达到了多少?

区块链是一种带有数据“散列验证”功能的数据库,目的是为了验证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适用于金融、保险、公益、公共服务、移动通信等领域,所以,近年来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区块链,用于网络赌博,来谋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盐城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的赌博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参赌人员高达7.3万余人,涉案资金更是高达80亿元,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

一、区块链犯罪初露矛头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线索称,在柚子币的公链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赌博应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币是由国外组织发行的一种数字货币,允许应用在公共区块链。这款赌博应用日参与人员有一万余人,日投注金额1000余万元,参与赌博方式就是我们常见水果机、红黑大战等。

二、线下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据线索,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了26个合约地址,查到该犯罪团伙的主犯藏匿的地点,人员分散,地区范围较广。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分开实施了抓捕行动,在广州、上海、安徽等地抓捕14名嫌疑人归案,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抓捕行动后续

建湖警方通过审讯得知还有犯罪团伙,在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为其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提取抽成人民币540万元。1月15日警方对两个犯罪团伙进行了收网行动,一举端掉了整个赌博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对任何赌博形式都是采取严厉打击,不要以为是网络就有侥幸心理。远离赌博,才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你有被引流去参与虚拟货币赌博的经历吗?

2. 币圈“引流推广”揭秘:群内推荐的区块链项目频繁更换 豆瓣、贴吧等是主要阵地

成也区块链,败也区块链。币圈投资者对区块链的感情复杂。一夜暴富的诱惑与资金盘、跑路事件的恐惧并存。资金盘、爆雷、跑路事件带来的损失巨大,如数字货币交易所FCoin的跑路,预计兑付规模高达上亿美元。那么,币圈流量从何而来?线上和线下是主要引流方式,线上成为关键阵地。项目方频繁更换项目,仅需调整群聊名称或用户,便能吸引新用户。

豆瓣、贴吧充斥着区块链项目广告。区块链小组内,各类项目从薅羊毛到小游戏,每日活跃着众多币圈人士。一篇帖子声称提供稳定收益,鼓励有兴趣者加入。记者加入推荐群后,立刻有群友提供每日保底200至500元的合作机会。豆瓣上,有人推荐区块链羊毛项目,声称行业羊毛丰富,邀请多人一起薅。贴吧内,各式区块链项目广告贴充斥,其中不乏诱人的项目提成和币价涨势,以及名人站台的帖子。群内还提供了配套开发功能,吸引投资者。

微信群、QQ群成为引流推广的重要阵地。项目频繁更换,从GEC学习群到星域STBC百倍社区88群,再到CTEC链上钱包,每个群内都提供项目推荐、实名验证等服务。拉人头式的收益模式在这些群中广泛存在,从第一代收益的50%到最高十代,吸引着投资者。然而,去中心化钱包可能存在人为操作风险,投资者资产安全问题频发。

在QQ群中,区块链游戏群林立,提供数字货币交易所、区块链定制开发等服务,成本从数十万不等。群内同样进行项目推荐,吸引投资者。

通过拉人头方式引流推广是否违法?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指出,发展线下可能构成刑法第224条之一的组织领导传销罪。建议投资者提升风险意识,及时止损,冷静处理问题,争取最低成本解决。在协商无果时,可通过民事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刑事追诉为最后手段,应优先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2017年央行发布公告,禁止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强调代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需备案。每经新闻报道了区块链项目的推广方式及其法律风险。

3. 上海公司运作数字货币合法吗

不合法。
经侦查,专案组发现该“欧易OKEX”APP系个人伪造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围绕源代码制作贩卖、服务器租赁、域名贩卖、引流推广等环节,上海警方全方位深挖境内“黑灰产”链条,迅速查明涉嫌诈骗的卫某某、詹某某等20余名嫌疑人。今年7月中下旬,上海警方实施收网行动。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卫某某、詹某某等人对为境外诈骗窝点非法提供源代码编写、服务器租赁、域名贩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卫某某等15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詹某某等1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拓展资料
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以数字货币投资理财为名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缴获涉案电脑17余台、手机30余部,查实案件25起,涉案金额550万。
7月中下旬,上海警方谈升分别赶赴河南、安徽、江苏等地实施集中收网行动。
5月27日,家住上海金山新城的李女士向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报案,称其在一款名为“欧易”的数字货币投资平台,被骗人民币90余万元。李女士告诉记者,早在2019年的时候,她曾经投资过一个名叫“有利网”的P2P平台,后来该平台爆雷,李女士损失了约几万元。就在她上网发帖控诉此事的时候,没想到又被以受害者自居的骗子盯上。
闲聊几天后,犯罪嫌疑人开始向受害者推荐一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他告诉李女士,只要往里面存5000元,就可以赚30%也就是1500元的利润,同时还有200美金作为奖励金。虽然一开始李女士对客服要求转账到私人账户也有些疑虑,但很快她就相信了对方。
200美金的成功提现极大增强了李女士的投资含慧老信心。此后的时间里,嫌疑人分别以赠送理财金为诱惑,引诱李女士在该平台先后充值了近60万元碧正。随着投入金额变多,李女士也心生不安希望可以拿回本金。但当她向该平台客服提出要求时,对方则表示要存够10万美金才能拿回本金。
最终,去除提现到账的两百美金,李女士共前后给该诈骗平台充值了90.27万,再一次次要回本金无望后,她选择去报了警。

4. 区块链为什么会被抓起来

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网络赌场案,涉案金额达到了多少?

区块链是一种带有数据“散列验证”功能的数据库,目的是为了验证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适用于金融、保险、公益、公共服务、移动通信等领域,所以,近年来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区块链,用于网络赌博,来谋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盐城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的赌博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参赌人员高达7.3万余人,涉案资金更是高达80亿元,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

一、区块链犯罪初露矛头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线索称,在柚子币的公链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赌博应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币是由国外组织发行的一种数字货币,允许应用在公共区块链。这款赌博应用日参与人员有一万余人,日投注金额1000余万元,参与赌博方式就是我们常见水果机、红黑大战等。

二、线下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据线索,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了26个合约地址,查到该犯罪团伙的主犯藏匿的地点,人员分散,地区范围较广。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分开实施了抓捕行动,在广州、上海、安徽等地抓捕14名嫌疑人归案,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抓捕行动后续

建湖警方通过审讯得知还有犯罪团伙,在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为其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提取抽成人民币540万元。1月15日警方对两个犯罪团伙进行了收网行动,一举端掉了整个赌博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对任何赌博形式都是采取严厉打击,不要以为是网络就有侥幸心理。远离赌博,才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你有被引流去参与虚拟货币赌博的经历吗?

央媒曝光11种涉嫌传销项目假借区块链进行传销发币

新年伊始,祝福的声音还在耳旁,人民网联合腾讯新闻、微信安全、较真平台等权威内容媒体,发布了2018年涉及传销的项目名单。

记者注意到,在被爆出的78个涉及传销的项目里面,假借区块链进行传销发币的项目竟然达到了11个。

假借区块链进行传销造成的损失,远甚于寻常犯罪,通过看不见的手让巨额财富完成了转移,是区块链时代最大的蛀虫。

刚刚过去的2018年11月24日,曾经叱咤风云、逍遥法外许久的维卡币OneCoin主犯塞巴斯蒂安·格林伍德被FBI与泰国犯罪征缴局成功抓获,主犯被引渡回美国受审。

巴斯蒂安·格林伍德就是全球性庞氏骗局维卡币OneCoin的主犯。据悉,维卡币会设置一个“OneAwards”奖金制来奖励参与的会员,这些会员往往参与这个组织发起的项目,而所谓的项目会为其全球基金会募集资金。

但是很快就有人披露出:“维卡币利用宣传和境外搞活动,装的很‘高大上’,再通过高回报率和熟人拉拢,实际上构成一个庞大的传销体系。”

国内监管机构在2018年5月就发现有大约720万美元的资金,与OneCoin庞氏骗局有关。

虚拟货币骗局由来已久,有些传销手段并不高明,但却害人不浅。

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间,中山女子李女士经邻居阿君(化名)介绍认识了一名叫徐某宾的男子。期间,徐某宾、阿君多次向其推销虚拟“马克币”,并以分红、升值为诱惑,她信以为真,最终分9次共计购买了约60万元“马克币”。直到2017年2月,“马克币”网站关闭,她才发现自己被骗。

而在诸多的传销币案例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当数著名的案值过百亿的“五行币”。

早在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将张健的“云数贸联盟”列入传销案例中;2014年10月,张健被捕;2016年12月,张健出狱不久即推出五行币传销项目。据悉,五行币项目上还有张健的头像,而张健其实只是个真名宋密秋的初中生。2017年6月张健从印尼被缉捕回国,一场荒诞闹剧就此收场,传奇人物张健终下神坛。

据记者了解,在此次11个传销币项目里面,还有“真假美猴王”的剧情,传销组织假借全球市值排名第六的恒星币,发行自己的“恒星币”,投资者稍不留神就掉入了陷阱。

再讲一个狗狗币的故事。

2017年,狗狗币就被央视列为350个资金传销组织中的一个,但是在欲望的操纵之下,并不能阻挡狗狗币的强势崛起。

狗狗币,一个乖萌的表情包狗头,英文名叫Dogecoin,代号DOGE,诞生于2013年12月。联合创始人JacksonPalmer表示一开始只是把它当做笑话来做,就是为了嘲讽比特币。后来在reddit(美国社交新闻站点)的推波助澜之下,不过两周的时间,狗狗币项目的网站立马就火了。

可以说,狗狗币的诞生和美国的互联网文化有很大的关系。在美国的贴吧reddit上doge表情就和国内表情三巨头一样火爆,意思相当于国内的土豪。

创始人表示,Dogecoin并不像比特币那样,人们不是为投机才参与其中,是为了表达分享与关切的情感。这也造就了在创始之初,dogecoin的传播途径都是靠着人与人之间的分享。

Messari的OnChainFX数据显示,Dogecoin在2018年12月平均每日活跃地址比2017年12月还要多,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之外,狗狗币是第三日常活跃地址最多的加密货币。

目前,Dogecoin在日常活跃地址方面仅次于比特币和以太坊,一天达到72955个。比特币目前有536738个有效地址,以太坊有235004个,而Tron则仅有21255个。狗狗币的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根据加密货币追踪网站Coinmarketcap的实时数据显示,今天狗狗币的价格在0.0023美元附近徘徊,市值较2018年1月9日的最高17亿美元已经下跌到2.68亿美元。同大多数其他币种一样,一年时间,跌幅超过了80%。

但是,狗狗币的市值依然位列全球市值排行榜24名。相对于2000多种加密货币而言,依然是藐视众生的存在。

时至今日,比特币在区块链的光芒下被拨乱反正,鲜少有人提及其被暗网一手推动的陈年往事。但无法否认的是,依旧有大量借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传销币。

区块链一边承担着极客的技术理想,一边也被有心者渔翁得利。

目前,在区块链技术发展初期,逐渐形成了一个理想主义者和欺世盗名者兼存,投机者驱逐务实者的怪圈。随着币圈寒冬降临,一个个项目方倒台,劣币驱逐良币也在不断上演。

有个段子曾讲过,一个做区块链的和一个做传销的聊天,做传销的居然大惊:“你这个可是违法的啊。”

其实,传销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才能够合法。拿到直销牌照就能够光明正大地招摇撞骗吗?事实证明并不能。

天津权健事件爆发后,今年1月1日,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侦查。然后,在众人翘首以盼的等待中,1月7日传出消息,权健老板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社会财富的大转移,经常伴随着技术革命,这种技术革命更多的是依附于物质属性,而不是虚拟属性。

资本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这无可厚非。因为这是资本的属性。同时,技术是没有价值观的。谁掌握了技术,技术就替谁服务。

以往,传销组织在不掌握资本,也没有技术的情况下,试图通过拉人头实现财富自由。如今,传销组织找到了新的“致富”途径,还能有效避开法律的监管,那就是假借区块链发行传销币。

百闻不如一见。全年24小时无休的数字货币交易、一天翻千倍的不知名币种、一币一别墅的造富神话。区块链大火的同时,也带火了数字货币。

“区块链不是泡沫,比特币才是。”马云不止一次在公共场合宣扬自己的观点。可惜,在大部分投资者看来,区块链就是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就是区块链。

记者了解到,一些假借区块链发币的传销项目,会搬出政府大力扶持区块链产业的条条框框,却对相关的数字货币监管避而不谈。

“很多传销币仅仅借用了区块链的名头,并没有运用任何区块链技术,和币圈有名的空气币还是有所区别的。起码人家是实打实运用了区块链技术。”一位投资者表示。

“才华不足以支撑野心就够惨了,更惨的是全身都是野心,智商却被挤进了地狱。”在家人被“恒星币”迷惑的神魂颠倒,倾家荡产时,一位网友的留言发人深省。

亚欧币诈骗40亿元,7万余人受骗;GCB光彩币涉案金额上亿元,坐拥数十万注册会员;EGD网络黄金涉案金额109亿元,注册会员多达50万人;万福币涉案金额20亿元,注册会员13万人;暗黑币涉案金额15亿元,注册会员逾3万人;维卡币涉案金额6亿元,注册会员180万人;莱汇币涉案金额5亿元,注册会员20万人……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传销币远远不止此次曝光的名单数。

对比我国整体的传销案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传销案件总量是14658起,其中2014年1869起,2015年1417起,2016年3085起,2017年3313起,2018年3612起,整体增长趋势远小于虚拟货币传销案件。

按2018年虚拟货币传销案件166起算,仅经过几年,虚拟货币传销已占我国总体传销比例5%(166/3612)。这还不带为数众多、注册于海外、暂时无法在国内离案的各种ICO(首次代币发行)传销项目。

传销币的本质其实与传统传销并无太大差别,拉人头、发展下线、发实物作为抵押品等手段已经玩烂了,但在这样熟悉的套路面前,投资者还是毫无抵抗力。

贫穷和经济疲软之下,无处安放的贪婪和饥渴成为传销币最大的温床。传销币又如何?欲望面前,不需要智商。

在这个市场里,面对层出不穷的诱惑,大部分人没有能力辨别,这究竟是一本万利的投资,还是血本无归的骗局。在贪婪的诱惑下,传销已经搭上区块链的列车。

但请记住:传销自古如虎狼,黄粱一梦终成魇。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传销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4)数字货币引流人犯法吗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大搞门面看似无上限,该犯罪团伙的运营手法却是毫无下限。他们通过线上APP交易+线下代理两种模式

5. 区块链交易犯什么罪,区块链会坐牢吗

警方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网络赌场案,涉案金额达到了多少?

区块链是一种带有数据“散列验证”功能的数据库,目的是为了验证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适用于金融、保险、公益、公共服务、移动通信等领域,所以,近年来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区块链,用于网络赌博,来谋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盐城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的赌博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参赌人员高达7.3万余人,涉案资金更是高达80亿元,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

一、区块链犯罪初露矛头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线索称,在柚子币的公链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赌博应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币是由国外组织发行的一种数字货币,允许应用在公共区块链。这款赌博应用日参与人员有一万余人,日投注金额1000余万元,参与赌博方式就是我们常见水果机、红黑大战等。

二、线下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据线索,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了26个合约地址,查到该犯罪团伙的主犯藏匿的地点,人员分散,地区范围较广。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分开实施了抓捕行动,在广州、上海、安徽等地抓捕14名嫌疑人归案,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抓捕行动后续

建湖警方通过审讯得知还有犯罪团伙,在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为其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提取抽成人民币540万元。1月15日警方对两个犯罪团伙进行了收网行动,一举端掉了整个赌博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对任何赌博形式都是采取严厉打击,不要以为是网络就有侥幸心理。远离赌博,才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你有被引流去参与虚拟货币赌博的经历吗?

区块网交易平台合法吗

不合法。

区块链交易平台属于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区块链,就是一个又一个区块组成的链条。每一个区块中保存了一定的信息,它们按照各自产生的时间顺序连接成链条。这个链条被保存在所有的服务器中,只要整个系统中有一台服务器可以工作,整条区块链就是安全的。

区块链非法集资罪的认定

参考刑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区块链交易所合法吗?

目前,我国政府还未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2017年9月,央行、银监会等多个官方部门发布了文件,禁止数字货币(代币、虚拟货币)在中国交易和流通。因此,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所谓“数字货币”都是非法的,一定不能去投资。区块链技术只是一种科学手段,如果有人利用区块链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从现状来看,打着“区块链”旗号的投资项目,几乎都处于灰色地带,往往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必须提高警惕,不要被不法公司和人员的花方巧语迷惑。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包括哪些

对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一是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三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四是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五是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六是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

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性,在给国家发展带来机遇、给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通过与传播领域的结合,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部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和技术保障能力不健全,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一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6. 被一团队拉进去做数字货币刷得引流犯法吗

从事数字货币刷单引流的行为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这种行为通常涉及虚假交易,可能构成诈骗或欺诈。具体来说,如果你明知对方从事诈骗活动,还参与其中,那么你的行为也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刑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刷单引流涉及虚假交易,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此外,如果参与其中的人数较多,还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对于参与刷单引流的人而言,不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能面临经济处罚和声誉损失。一旦被发现,参与者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建议参与者主动退出此类活动,避免参与任何非法或有潜在风险的行为。如果已经参与其中,应尽快停止,并向警方报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货币市场存在一定的泡沫和风险。对于投资者和从业者而言,必须保持警惕,避免参与任何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总之,参与数字货币刷单引流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参与者需谨慎对待。一旦发现此类活动,应立即停止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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