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首起比特币跨国网络传销案告破,缴获资金应当如何处理
网络诈骗层出不穷,手段不断翻新,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坚决打击不法行为的发生,对于在逃案犯坚决不容姑息!
近期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虚拟币总值逾400亿元,首起以虚拟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正式告破。
希望大家在理财方面可以更加谨慎的去选择一些比较合理的理财方式!
⑵ 超级MMM跟国内的区别
区别不大。
MMM平台的骗局由来已久,早在20多年前,就被定性为“世界上最大的庞氏骗局之一”。
1994年2月,俄罗斯人谢尔盖·马夫罗季创立MMM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仅为10万卢布(当时约合1000美元)。MMM公司在俄罗斯全国几乎所有知名媒体投放广告,以高投资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当时的俄罗斯,曾有数百万人参与MMM金融金字塔,总计被骗走上百亿美元。
在存活了3年之后,1997年MMM项目破产,其创始人谢尔盖·马夫罗季被判4年半监禁。没想到此人“骗性不改”,2007年出狱之后,又跑到印度、中国、南非、印尼等国家,用在俄罗斯行骗的手法骗外国人,居然还屡屡得手。
比特币之家等网站报道过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骗局,可以查阅相关信息。
简单来讲,庞氏骗局指的是没有任何公司实体,对外宣传以高额利息吸引投资者,并且由后来的投资者给前期投资者支付利息。对于一个庞氏骗局而言,一旦没有新的资金流入,或者后续新投入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前人的“收益”,庞氏骗局便立即引爆。
⑶ 比特币是否是个大骗局
比特币就是一个骗局,所以投资理财一定要谨慎。
即便是被称为“硬通货”的黄金,金价也不会只涨不跌。黄金本身没有泡沫,但价格过高,就有泡沫了,而泡沫最终都会破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同样如此。通用虚拟货币越多,比特币的价值越接近于0。
这种纯粹运算出来的数字符号的货币,没有任何资产支持,没有财务收支,没有现金储备,没有使用价值,本身只是一个流通符号而已,一旦失去了信用保证,就是一堆印刷漂亮的废纸。投资者应该警惕,这个世界没有所谓安全的投资,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文严厉整治上述行为,明确代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随着一些虚拟币交易平台转向境外,投机炒币行为也转为“地下”。面对不断翻新的行为,政府部门在继续严监管的基础上,更应不断升级监管手段和能力,持续加大宣传科普和打击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
(3)奖金5个比特币扩展阅读:
投资虚拟货币更多的是一种投机行为,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未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不要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尤其不要随意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些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投资理财最好在子女的陪同下进行购买,并且要从官方的、权威的渠道去了解,当发现被骗时及时向警方反映。妥善保护好各类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等,不要轻易告知他人。凡是提到需要转账汇款,都应引起高度警惕,多找信得过的熟人商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疯狂的比特币:每个800元 新的庞氏骗局?
人民网-三男子设比特币骗局获利15万余元被判刑
人民网-人民网评“解析区块链”之三:如何避免脱实向虚
⑷ 对方以交往名义为由投资比特币骗钱23万,过了一个月才知道被骗报警,钱能否追回,有什么办法
至于追回来追不回来不知道,报警总能有一个希望,不然心理不踏实。
⑸ 比特币提现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 需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一)收入的形式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