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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监管

发布时间:2021-04-08 21:13:36

1. 政府应该对比特币进行监管吗

比特币是一个工具,好的工具就会有市场。
比特币是去中心化,去集权化的货币体系。政府的角度来说不是应不应该,而是必须要进行监管,在其发展过程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进行牵引。
民间的经济对于比特币的接受程度是不是足以形成不可逆转的趋势,还要看政府和个体在这过程中的博弈。
如果现有的货币体系带给经济链条上的多数节点或者是你个人的利益更多,从个人的角度也不会选择比特币的交易场景了吧。
比如你使用比特币的原因是:支付更方便?交易更安全?买电脑更便宜?还是为了投机赚钱?
使用比特币的多数人如果是投机心理,那么正常发展的社会经济过程中,比特币受监管从道德角度上也是合理的了。

2. 比特币监管政策啥时候出来

两年前比特币大涨。。我没卖掉。。。超亏。本次比特币上涨不具备长期涨势。下面那个说让炒石油天然气的你要小心受骗。

3. 网络监管呢,比特币骗局网络大行其道,就没有人管吗

你要理解,骗人的是人,不是比特币。比特币本身不会骗人,是有人利用比特币来骗人。
我们要做的,不是封杀比特币,而是防范骗人的人。
怎样防范呢,就是别被高额收益蒙蔽了双眼,如果有人对你承诺高收益,那基本上就是骗人的。

4. 央行下发监管比特币通知是政府履行什么职能

政治功能和经济职能

因为比特币有如下潜在的风险:一是较高的投机风险;二是较高的洗钱风险;三是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从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社会的稳定的角度来说是政治职能;从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来说是经济功能。

比特币之家网有关于央行等5部委的通知和解读。

从目前的形势看,由于比特币等的总量较小,交易市场规模有限,金融机构也没有直接参与交易和投资活动,只要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就可以避免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带来的风险冲击金融体系、影响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同时,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其价格波动与实体经济缺乏关联,实体经济交易以比特币计价、支付的范围极为有限。也可以通过加强防控避免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以对实体经济构成冲击。但是,由于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洗钱风险,以及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其现实风险仍值得关注。

2011年我国第一家比特币交易网站——比特币中国出现以来,在短短的几年中我国已经出现了数十种类似虚拟商品,设立了十余家大大小小的比特币及莱特币等其他类似虚拟商品的交易网站,高峰时期的日比特币交易量占世界比特币交易量的一半以上。在这些交易网站借助“网络货币”、“未来趋势”、“数字黄金”等概念进行炒作和推动下,比特币及其他类似虚拟商品的交易开始从单纯的买卖转变为采取“融资融币”、杠杆交易等交易方式的高风险投机活动,对比特币还缺乏足够了解普通民众大量参与,出于跟风或者投机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币,损失较大。如果不加以限制,不仅将影响人民币作为我国主权货币的严肃性,也将对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

5. 比特币违法么

比特币是否合法,取决于各国的货币主管部门的态度。
比特币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威胁传统货币的利益,货币发行者不会把权利让给一个p2p的开源算法。因此各国政府很有可能宣布比特币非法。
一旦各国政府宣布其非法,可能短期内对其价格产生巨大波动。可能是崩盘,也可能是暴涨。因为各国底层民众明显对他们的政府有抵触情绪。
同时,政府的禁令会导致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关闭。交易平台关闭后,比特币只能私下流通变现,对它的兑现能力会有较大的打击。
但由于比特币本身的特性,为各国官员提供了一个受贿、洗钱、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绝佳渠道。尤其在各国官员公开财产的大趋势下,比特币为其提供了一种很好的匿名持有巨额财产的方式。
从这个角度讲,也许有官员积极推动比特币合法化。
或纳入监管
北京时间2013年5月7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简称“CFTC”)官员表示,正在考虑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是否适用于该机构的法规。CFTC是美国衍生品行业的最高监管机构。而比特币被誉为独立于传统权威之外的货币,而如果对它的监管加大,可能会给比特币的支持者们带来挑战。
CFTC主要监管衍生品合约,其职责在2007至2009年的金融危机后得到极大扩张,还有监管零售外汇交易商的全面权力。
作为CFTC的五名委员之一,巴特·奇尔顿周一称,已经要求该委员会考虑监管比特币一事,以确定消费者在使用比特币时是否需要额外保护。[15]
香港政府已经批准GBL电子货币交易中心经营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这个将是比特币发展的重要里程碑。GBL虚拟电子货币交易中心完成了股权变更,拥有了虚拟电子货币兑换业务的经营范围。

6. 允许还是禁止在比特币监管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国际暗战

2013年8月德国宣布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之后在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定义比特币为财富,更有美国,加拿大等等,分别承认比特币。

但是我们会发现,在我们国家,比特币依然是禁止事项,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有以下几点。

1,比特币的特殊性。

所以,对于那些金融性强的国家,容易吸引财富的国家,比特币是一种利器,理所当然被纳入合法地位。

而对于我们来说,比特币是对我们国家隐形的损害,不受监管,转移资资产,财富,导致对犯罪的各种行动形成阻碍。并且也带坏风气,使人们产生投机心理。

所以,比特币在我们国家,自然需要对其进行禁止。

7. 为什么在中国进行比特币交易是违法行为

比特币已经成为全球最火爆的加密货币,对于比特币的交易,有国家允许,但也有国家是禁止的,我国就属于后者。中国为什么关停比特币交易呢?今日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比特币目前在中国并没有具备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称之为货币。同时,比特币有储藏价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然而当前价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机性预期,未来可能会形成泡沫,因此提前采取措施是必要的,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转移资产的不法行为。

8. 比特币为什么遭遇多国监管高压

近日,德国财政部长彼得·阿尔特迈尔和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在巴黎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在今年阿根廷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中联合推动全球对比特币的监管,将警告这一世界最流行的加密货币正在被非法团体利用。

比特币的监管问题很有可能成为今年二十国集团峰会的新议题。勒梅尔就多次表示,他将提议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讨论比特币的问题,对于投机风险,成员国都需要一起讨论管理比特币的规制。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日前也表示,他将与二十国集团合作,防止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成为匿名瑞士银行账户的数字等价物。

专家建议,二十国集团和一些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应加快制定相关原则和准则,为各国建立相协调的监管政策提供案例和遵循。同时在监管方面实现全球协同,共同打击非法的加密货币交易和犯罪。

9. 比特币能被监管吗

比特币能被监管啊。
但是它当前(截止2019年3月6日)并没有得到完善和有效的监管。
如果把比特币当成一种“货币”来理解,那么它就相当于离开美国的美元。通常美元离开美国后还有其他国家的银行帮忙管理,但那些既不在美国也不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手里,散落在外的美元,这些也没法统计。例如在非洲一些没有银行的地区使用的美元。
这部分散落的美元就相当于比特币。
那这些散乱的美元怎么监管呢?
通常美元监管除了控制发行以外,还要在流通和使用端口进行管控。美联储每年根据在外流动和损毁的美元情况,控制发新币的数量。同时对美元的流入流出做好监管排查,始终让美元处在一个可大概追索的环境,方便发行机构统计总数以免出现过度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那么这些散乱的美元其实就是在一些失去监管的环境中存在,虽然失去控制,但不会影响整体的经济情况。
而如果有人想通过这些散乱的美元影响国际经济,那么它就必须进入现有的监管体系。这样一来这些散乱的美元就被纳入了监管。
所以对于比特币来说,也可以借鉴这些形式的监管。
首先从发行端来说,虽然比特币现在固定总数是2100万枚,但是这也是“之前设定”的,并不是不可改的。
最近也有人提及要取消比特币的2100万枚限制,这就是说比特币的发行其实并不稳定。因此需要从开发端上对比特币的发行进行控制。
这就需要打入开发端内部,成为核心开发人员。
第二,从流通环节进行监控。实际上这是目前最难实现的监控,因为区块链是匿名的,使用者匿名,接受者匿名。
即便当前已经可以用技术手段大概追索比特币的流通路径(例如能够知道一笔交易是从美国的小屋子发到德国的商业大楼里),但对于整个大环境上千万的使用者来说这只是九牛一毛,整体的交易数据如何追索,如何管理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你没法从交易数据中得知使用者是不是在进行违法交易。
那怎么办呢?监管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使用者实名,你的交易所账号和比特币钱包地址绑定个人身份信息。可是这也是治标不治本,因为它只能监管特定情况下的比特币使用情况。个人是可以使用多个比特币钱包地址的,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申请了一个新的。
在流通方面还有一个监控,就是控制比特币和当地法币汇兑的通道。有些地区的银行是不为进行比特币换法币的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还有些国家和地区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比特币和当地法币汇兑的服务。
如果用户暗地里进巨额的比特币汇兑法币行为,那么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及时进行违法行为的打击。至于那些小打小闹的,就随他去吧。
第三,对使用进行限制。这个相对好实现一些。例如,颁布相关法令禁止使用比特币交易。虽然不可能完全禁止,但总好过让它自由泛滥。(全世界说禁止的东西好像就没有完全被禁止的吧?)
例如,在公共场合使用比特币之前必须实名,持有或使用比特币要交税等等。
当然用户偏不这么做也行,那么它的资产最好是在暗处使用。
说了这么多,现在你知道比特币是能监管的,只是现在管得不利索而已。采取了很多措施看起来好像都没有得到有效监管。那么什么情况下比特币能够有效监管呢?用户都自觉向监管机构报告自己持有比特币的情况,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加入一些开发功能实现监管,或者是大家都不用了,那根本都不用管。
其实管不了那么严的,只要把它控制在翻不起大浪的范围就好了,毕竟有光就有暗,哪儿可能一点灰色空间都没有。
新技术能活到现在肯定是有优势的,去其糙泊取其精华就好了,你说呢。

10.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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