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業銀行電子現金功能是什麼意思
電子現金又稱為電子貨幣或數字貨幣,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電子現金是一種比較成熟的電子支付手段,適用於那些通過網路進行支付的小額交易。
② 什麼是電子現金結算
電子現金系統基本概念 電子現金( E-cash )又稱為電子貨幣 (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gital cash ),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電子現金在其生命周期中要經過提取、支付和存款 3個過程,涉及用戶、商家和銀行等 3方。電子現金的基本流通模式如圖 1所示。用戶與銀行執行提取協議從銀行提取電子現金;用戶與商家執行支付協議支付電子現金;商家與銀行執行存款協議 ,將交易所得的電子現金存入銀行。 電子現金設計的基本流程如下: 1. 取款協議(Withdrawal Protocol):用戶從自己的銀行帳戶上提取電子現金。為了保證用戶匿名的前提下獲得帶有銀行簽名的合法電子現金,用戶將與銀行交互執行盲簽名協議,同時銀行必須確信電子現金上包含必要的用戶身份。一般取款協議分為如下兩步子協議: * 開戶協議。這一步通常計算量較大,用於向用戶提供包含其身份信息的電子執照。 * 取款協議。這一步只是單純的盲簽名過程,用戶能夠從其帳戶中提取電子現金。 2. 支付協議(Payment Protocal):用戶使用電子現金從商店中購買貨物。通常也分為兩個子協議: * 驗證電子現金的簽名,用於確認電子現金是否合法。 * 知識泄露協議。買方將向賣方泄露部分有關自己的身份的信息,用於防止買方濫用電子現金。 3. 存款協議(Deposit Protocal):用戶及商家將電子現金存入到自己的銀行賬戶上。在這一步中銀行將檢查存入的電子現金是否被合法使用,如果發現有非法使用的情況發生,銀行將使用重用檢測協議跟蹤非法用戶的身份,對其進行懲罰。
③ 什麼是電子現金什麼是電子錢包
電子現金是一種用電子形式模擬現金的技術。
電子錢包是電子商務購物活動中常用的支付工具。在電子錢包內存放的電子貨幣,如電子現金、電子零錢、電子信用卡等。
一、電子現金概述:
電子商務是通過 Internet網所進行的商務活動,對於電子商務一個非常關鍵的要求就是要有一個安全高效的電子現金系統。自19 8 2年D. Chaum發表第一篇關於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以來,在電子現金系統的研究方面已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
二、電子錢包概述:
電子錢包有兩種概念:一是純粹的軟體,主要用於網上消費、帳戶管理,這類軟體通常與銀行賬戶或銀行卡賬戶是連接在一起的。二是小額支付的智能儲值卡,持卡人預先在卡中存入一定的金額,交易時直接從儲值帳戶中扣除交易金額。
(3)TTP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一、電子現金的特點:
1、銀行和商家之間應有協議和授權關系。
2、用戶、商家和E-cash銀行都需要使用E-cash軟體。
3、 E-cash銀行負責用戶和商家之間資金的轉移。
4、電子現金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匿名的,使用電子現金消費可以保護使用者的信息。
二、電子錢包的特點
1、安全:電子錢包用戶的個人資料存貯在伺服器端,通過技術手段確保安全,不在個人電腦上存貯任何個人資料,從而避免了資料泄露的危險。
2、自己:消費者在申請錢包成功後,即在伺服器端擁有了自己的檔案,當外出旅遊或公務時,不用再隨身攜帶電子錢包資料,即可進行網上支付。
3、方便:電子錢包內設眾多商戶站點鏈接,消費者可通過鏈接直接進入商戶站點進行購物。
4、快速:通過電子錢包,完成一筆支付指令的正常處理,只需10-20秒(視網路及通訊情況而定)。
④ 請問電子現金是什麼
電子現金(Electronic Cash)其實是一種用電子形式模擬現金的技術。
電子現金系統企圖在多方面為在線交易復制現金的特性:方便、費用低(或者沒有交易費用)。不記名以及其他性質。但不是所有的電子現金系統都滿足這些特點,多數電子現金系統都能為小額在線交易提供快捷與方便。
電子現金的特點:
1、銀行和商家之間應有協議和授權關系。
2、用戶、商家和E-cash銀行都需要使用E-cash軟體。
3、 E-cash銀行負責用戶和商家之間資金的轉移。
4、電子現金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匿名的,使用電子現金消費可以保護使用者的信息。
(4)TTP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電子現金的性質:
1、獨立性: 電子現金的安全性不能只靠物理上的安全來保證,必須通過電子現金自身使用的各項密碼技術來保證電子現金的安全;
2、不可重復花費: 電子現金只能使用一次,重復花費能被容易地檢查出來;
3、匿名性:銀行和商家互通也不能跟蹤電子現金的使用,就是無法將電子現金的用戶的購買行為聯繫到一起,從而隱蔽電子現金用戶的購買歷史;
4、不可偽造性:用戶不能造假幣,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用戶不能憑空製造有效的電子現金;二是用戶從銀行提取N個有效的電子現金後,也不能根據提取和支付這N個電子現金的信息製造出有效的電子現金;
5、可傳遞性:用戶能將電子現金像普通現金一樣,在用戶之間任意轉讓,且不能被跟蹤;
6、可分性:電子現金不僅能作為整體使用,還應能被分為更小的部分多次使用,只要各部分的面額之和與原電子現金面額相等,就可以進行任意金額的支付。
⑤ 親愛的 誰知道什麼是電子現金嗎
電子現金編輯
(Electronic Cash)其實是一種用電子形式模擬現金的技術。電子現金系統企圖在多方面為在線交易復制現金的特性:方便、費用低(或者沒有交易費用)。不記名以及其他性質。但不是所有的電子現金系統都滿足這些特點,多數電子現金系統都能為小額在線交易提供快捷與方便。
電子現金( E-cash )全稱:Electronic cash。又稱為電子貨幣(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
電子現金流程
gital cash ),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電子現金是一種比較成熟的電子支付手段,適用於那些通過網路進行支付的小額交易。
電子現金的特點:
1、銀行和商家之間應有協議和授權關系。
2、用戶、商家和E-cash銀行都需要使用E-cash軟體。
3、 E-cash銀行負責用戶和商家之間資金的轉移。
4、電子現金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匿名的,使用電子現金消費可以保護使用者的信息。
電子現金在經濟領域起著與普通現金同樣的作用,對正常的經濟運行
至關重要。電子現金應具備以下性質 :
1. 獨立性: 電子現金的安全性不能只靠物理上的安全來保證,必須通過電子現金自身使用的各項密碼技術來保證電子現金的安全;
2. 不可重復花費: 電子現金只能使用一次,重復花費能被容易地檢查出來;
3. 匿名性:銀行和商家相互勾結也不能跟蹤電子現金的使用,就是無法將電子現金的用戶的購買行為聯繫到一起,從而隱蔽電子現金用戶的購買歷史;
4. 不可偽造性:用戶不能造假幣,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用戶不能憑空製造有效的電子現金;二是用戶從銀行提取N個有效的電子現金後,也不能根據提取和支付這N個電子現金的信息製造出有效的電子現金;
5. 可傳遞性:用戶能將電子現金像普通現金一樣,在用戶之間任意轉讓,且不能被跟蹤;
6. 可分性:電子現金不僅能作為整體使用,還應能被分為更小的部分多次使用,只要各部分的面額之和與原電子現金面額相等,就可以進行任意金額的支付;
電子現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主要是依靠密碼技術來實現的,主要有:
分割選擇技術
1. 分割選擇技術: 用戶在提取電子現金時,不能讓銀行知道電子現金中用戶的身份信息,但銀行需要知道提取的電子現金是正確構造的。分割選擇技術是用戶正確構造N個電子現金傳給銀行,銀行隨機抽取其中的N-1個讓用戶給出它們的構造,如果構造是正確的,銀行就認為另一個的構造也是正確的,並對它進行簽名。
零知識證明
2. 零知識證明:證明者向驗證者證明並使其相信自己知道或擁有某一消息,但證明過程不能向驗證者泄漏任何關於被證明消息的信息。以上兩種技術用於將用戶的身份信息嵌入到電子現金中。
認證
3. 認證:認證一方面是鑒別通信中信息發送者是真實的而不是假冒的;另一方面是驗證被傳送信息是正確和完整的,沒有被篡改、重放或延遲。
盲數字簽名
4. 盲數字簽名: 簽名申請者將待簽名的消息經"盲變換"後發送給簽名者, 簽名者並不知道所簽發消息的具體內容, 該技術用於實現用戶的匿名性。
⑥ 中國銀行電子現金賬戶充值是什麼意思
中國銀行電子現金賬戶充值即指圈存。
電子現金( E-cash )全稱:Electronic cash。又稱為電子貨幣或數字貨幣,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
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
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圈存是銀行術語,指消費者將銀行戶頭中的錢直接圈存(存入)IC卡上,這樣一來,消費者就可以刷卡消費,免除攜帶現金找零、遺失、偽鈔、被搶之風險。圈存的資金大多是個人在特定的消費環境下進行刷卡消費的。
通過圈存交易,持卡人可將其在銀行相應賬戶上的資金劃入電子存摺或電子錢包中;這種交易必須在金融終端上聯機進行;進行圈存交易以前需要驗證持卡人個人密碼PIN 。
⑦ 把錢存到電子現金里去了怎麼弄出來。
一、把錢存到電子現金里需要辦理銷戶業務才能把錢取出來。
如果實在要將電子現金內的余額取出的話,可以通過銷卡的辦法取回
1、在機具上選擇"電子現金消費",輸入金額後,將卡片放置在感應區域,即可完成交易
二、還可以在自動取款機上操作,圈提,錢就進銀行卡賬戶了,去櫃台也行。
如果不想要這張卡了取款又取不完,可以把錢都圈提到銀行賬戶里,然後去ATM上做個非指定賬戶圈存,把不想要的那張卡上的錢圈存到現在的IC卡的電子現金上,然後再圈提到銀行賬戶。
(7)TTP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電子現金是一種比較成熟的電子支付手段,適用於那些通過網路進行支付的小額交易。
電子現金的特點:
1、銀行和商家之間應有協議和授權關系。
2、用戶、商家和E-cash銀行都需要使用E-cash軟體。
3、 E-cash銀行負責用戶和商家之間資金的轉移。
4、電子現金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匿名的,使用電子現金消費可以保護使用者的信息。
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 ,通過通信網流通 。 電子現金在其生命周期中要經過提取 、支付和存款 3個過程 ,涉及用戶、商家和銀行等 3 方 。電子現金的基本流通模式 :用戶與銀行執行提取協議從銀行提取電子現金 ; 用戶與商家執行支付協議支付電子現金; 商家與銀行執行存款協議 ,將交易所得的電子現金存入銀行 。
電子現金系統根據其交易的載體可分為基於賬戶的電子現金系統和基於代金券的電子現金系統. 根據電子現金在花費時商家是否需要與銀行進行聯機驗證分為聯機電子現金系統和離線電子現金系統 。根據一個電子現金是否可以合法的支付多次將電子現金分為可分電子現金和不可分電子現金。
⑧ 建行卡電子現金怎麼使用
1要把裡面的錢取出來,唯一的辦法就是銷戶,把整張卡取消掉。
2如果不想這樣做,就只能去消費了,去一些建行的合作商戶,支持晶元卡拍卡消費的地方就可以了
3另外,這個電子現金賬戶是不用開通的,是每張晶元卡自帶的一個賬戶,錢存進去之後,消費時不用輸密碼,只需要拍一下即可,也是為了方便~~但是由於安全性問題目前也只支持小額的
電子現金( E-cash )全稱:Electronic cash。又稱為電子貨幣(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電子現金流程gital cash ),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